为做好黄埔区救灾物资保障工作,拟通过询价采购方式择优选择供应商为黄埔区代储救灾物资,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委托事项内容及服务要求
A类:代储饮用瓶装水(规格:500ml/瓶),代储量30万瓶,总价不超30万元(代储费用不超9000元/年),超出无效。
B类:代储方便面(规格:120克/桶、非辣),代储量22.5万桶。总价不超90万元(代储费用不超27000元/年),超出无效。
C类:代储威化饼干(规格:105-120克/包),代储量7.5万包。总价不超75万元(代储费用不超22500元/年),超出无效。
D类:卫生卷纸(规格:140-180克/卷),代储量2.5万卷。总价不超6.25万元(代储费用不超1875元/年),超出无效。
以上各类物资,我局需要时与代储方签订紧急供货协议,代储方应保证按我局要求供货。
为便于供应商报价,可分别报其中一类或几类的价格,由我局研究后确定具体代储事宜。
二、询价起止时间
2020年10月28日至11月5日( 7 个工作日)
三、经费预算
本项目(A、B、C、D四类)工作经费不超过60375元/年(超过此预算为无效报价)。
四、对项目供应商的资质和业务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二)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www.chinanpo.gov.cn)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社会组织。
(三)具备生产或经销资质。
五、提交材料清单
(一)供应商基本情况
(二)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四)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
(五)供应商履行任务的实力证明材料,包括开展同类服务的证明材料
(六)工作方案,包括服务质量承诺等
(七)报价及预算明细(表格格式见附件1一4)。
六、材料提交方式
(一)请将以上书面材料(一式两份,并将材料密封加盖骑缝章)于2020年11月6日11:30前交至广州市黄埔区发展和改革局(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材料不予受理。供应商对所提供的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二)材料递交地址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广新路64-15号(黄埔区发展和改革局粮食处)
工作日:9:00-11:30、14:00-16:00。
联系人: 仲崇梅 ,电话:82118730,
七、签订代储协议
广州市黄埔区发展和改革局将组成内部评审小组择优遴选本项目代储各类救灾物资的成交供应商,与其协商签订代储协议。
八、特别说明
若情况发生变化不适宜询价方式,以及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或截止时间收到符合采购要求的供应商不足3家等情况,将自动终止此次询价采购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广州市黄埔区发展和改革局所有。
2020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