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
黄埔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局垃圾压缩站除臭设备运营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资金来源
区财政资金
三、采购项目预算
最高限额:78万元
四、采购需求
(一)项目背景
我区13座垃圾压缩站的除臭系统已从原来的喷淋系统升级为负压系统(即负压+喷淋+UV光解洗涤)。该除臭系统目前已正式投入使用。现除臭系统运营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已到,需采购压缩站除臭设备运营服务。
(二)压缩站详情
(三)服务内容
1.中标人必须自主负责13座垃圾压缩站除臭设备运营维护服务所必须的日常管理及维修工作,保证除臭设备处于良好运行状态。
2.提供并添加植物除臭药剂和生物除臭药剂,分解空间内的异味分子,从而消除异味,改善环境质量。
3.对除臭设备运行进行全面监控和全过程维护保养,以使设备故障处于受控状态,保证除臭设备长期稳定运行。
4.维护内容
(四)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壹年。
(五)质量要求
1.除臭液必须是微生物制剂和植物提取液,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提供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产品质量检验部门的质量检验报告,并对报告真实性负责。
2.除臭液应确保不对环境、人体及站内设施设备造成危害,所发生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承担责任。需提供除臭液与人体接触等相关具有权威性的检验报告。
3.垃圾压缩站的除臭效果必须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的恶臭物二级排放标准和臭味等级一级。
(六)服务责任
1.中标人按合同总额在服务期内负责支付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所涉及的维护、清洁、除臭剂投入及相关技术服务费用等,采购人不再向中标人支付任何费用。
2.中标人负责合同规定的工作范围内安全作业管理,严格按有关部门的要求,制定有关规章制度。
3.中标人负责本公司人员的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4.中标人必须针对垃圾压缩站除臭设备运营服务项目的技术要求,制订具体详细的、可操作性强的项目管理方案。
五、投标人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获得ISO14001 环境体系认证和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六、投标文件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授权委托证明书。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报价文件(须密封加盖单位公章)投标报价包括:每座压缩站运营服务费用明细、含税总价等。
七、定标方式及原则
1.投标文件应当满足采购需求,黄埔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招标领导小组以比价方式进行评定,最低价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次低者为第二中标候选人,如最低总价有2家及以上的,在最低总价中以摇珠方式确定中标单位。若投标人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当收到评标人通知后须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等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若报名截止时间报名单位不足3家,招标人可以发布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投标文件提交时间
2021年2月18日前,超过规定时间递交或没有按规定密封的资料,一律不予受理(非工作时间不受理)。
九、投标文件接收地点
广州市黄埔区水西路12号凯达楼C栋509室。
十、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州市黄埔区城市管理局和综合执法局
联系人:李小姐
联系电话:020-82509732
本公告在黄埔信息网网站(网址:http://www.hp.gov.cn/)发布,公告日期为2021年2月7日-2021年 2月13日。本公告的补充、修改,在黄埔信息网发布。
广州市黄埔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1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