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要求,我公司于2021年2月23日至2021年3月23日公开化工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项目验收报告,公示见附件。
我公司承诺对验收报告内容以及公示时间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附件: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二〇二一年二月十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要求,我公司于2021年2月23日至2021年3月23日公开化工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项目验收报告,公示见附件。
我公司承诺对验收报告内容以及公示时间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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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一年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