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黄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因档案管理工作需要,拟以外包方式开展我局退役军人档案管理工作,现就采购工作公开询价,接受符合条件的单位报价,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预算:按实际完成数量结算
二、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三、询价单位:广州市黄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四、服务时间:1年
五、委托事项:
(一)整理干部档案,按实际完成数量结算。
(二)扫描干部档案,按实际完成数量结算。
(三)扫描士兵档案(服役2年),按实际完成数量结算。
(四)扫描士兵档案(服役5-8年),按实际完成数量结算。
(五)扫描士兵档案(服役12年以上),按实际完成数量结算。
(六)整理职工档案,按实际完成数量结算。
(七)扫描职工档案,按实际完成数量结算。
(八)整理士兵社保接续档案,按实际完成数量结算。
(九)整理业务档案,按实际完成数量结算。
(十)扫描业务档案,按实际完成数量结算。
六、其他要求:
(一)在甲方日常办公时间内,乙方应当定期指派有资质的档案工作人员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从事档案整理工作,以免档案积压。乙方应当提供指派人员的任职资格、家庭背景资料给甲方审查。政审通过后方能开始工作。乙方如需调动指派人员,应当先取得甲方同意。
(二)乙方应当做好对指派人员的日常管理培训,确保所提供的服务能长期稳定。
(三)乙方应当对甲方档案专兼职工作人员开展档案业务培训。培训包括但不限于:各类档案归档范围、大事记撰写、文书声像档案整理和档案管理软件的日常使用方法。
(四)乙方应当遵守甲方保密制度,签订保密协议。甲方办公区域内所有信息记录,包括计算机、打印机、扫描仪、光盘、磁存储设备、纸质正文草稿,在项目进行及结束后,乙方均不得带出办公区域或复制。
(五)乙方对档案整理成果质量负责,在检查验收中,如发现有不符合要求,应及时进行相应的修改,直至顺利通过验收为止。
(六)报价费用应当包含档案用品、设备耗材、发票税点、后勤保险。供应商用于本项目的各种计算机软硬件和档案装具,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计算机、扫描仪等设备,应当采用技术手段或物理设备封闭所有不必要 的信息输出装置或端口。其中,所有软件系统应为合法授权软件。
七、供应商基本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本项目供应商不得有港澳台及境外组织、机构、人员投资或者参与经营管理。
(二)具备履行所投标的项目所必需的场所、设备、服务能力和员工队伍。
(三)服务队伍确保人数不少于3人,并指派1人定期上门,能及时配合所需工作内容。
(四)提供单位有效的资质证明;并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八、报价要求:
报价时间:2021年6月18日至2021年6月25日,逾期不受理(邮递时间为准);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黄埔区香雪大道中87号A栋1606室(疫情期间请快递送达);
报送资料时需提交单位资质材料复印件。
联系人:李舒蕾,联系电话:821101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