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开发区(黄埔区)加快推动内外贸发展促进新型消费扶持办法》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国务院关于促进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商务部〈关于支持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培育建设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商务部等7部门办公厅关于印发〈零售业创新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等中央和部委要求,加快我区内外贸发展,促进平台经济提能,培育新型消费,推动我区商务领域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主要思路
《广州开发区(黄埔区)加快推动内外贸发展促进新型消费扶持办法》主要包括五个方面:优化平台经济发展环境, 增强平台企业发展动能;培育电子商务业态,激发新型消费发展动能;加快商业基础设施建设,壮大新型消费市场主体;提升城市商业消费能级,促进消费扩容提质;推进商贸业上下游强链补链,鼓励内外贸一体化。
三、政策亮点
(一)精准赋能新质生产力。本《办法》是我区首个针对平台经济的扶持政策,通过平台经济政策,引育一批龙头平台经济企业,塑造我区经济发展新动能新优势。
(二)强化工贸联动。鼓励制造业企业在我区设立销售总部,建立专业化销售体系,打造专业化团队,探索销售新业态、新模式、新路径,优化我区商贸业特别是批发业结构。
(三)首创黄埔优品展销平台扶持。通过搭建线上线下一体的黄埔优品展销平台,进一步提升黄埔品牌知名度、美誉度,促进品牌经济与产业发展、区域发展深度融合,不断提高我区企业产品的综合竞争力;
(四)支持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支持外贸企业快速应对国际贸易冲突带来的冲击,大力扶持外贸优品转内销,拓宽内贸销售渠道,用好国内贸易信用保险、金融等政策组合拳,高质量培育内外贸一体化企业和产业集群。
四、主要制定内容
第一条为鼓励互联网平台提能升级的支持性条款,旨在招引新平台企业入驻我区,打造一批示范性强、带动范围广的重大应用场景平台(企业)。鼓励平台企业充分利用自身优势,拓展“互联网+”应用场景;
第二条支持互联网平台提质增规,旨在促进平台经济创新发展,培育生活性服务业和生产性服务业新动能。对网络销售、生活服务等5类平台(企业),根据产业带动力等进行评估,给予单个企业每年扶持最高 1500 万元。;
第三条为支持贸易企业数字化转型的支持性条款,旨在鼓励商贸企业进行数字化转型;
第四条支持跨境贸易平台创新发展,旨在推动跨境贸易平台发展“跨境电商+产业带”,锚定内外贸一体化战略,推动业务创新、模式创新,提高外贸综合服务水平,为更多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拓展国内外市场渠道,提高交易效率。根据平台的交易规模、产业带动效果等进行评价,每年分级给予单个企业最高 500 万元扶持;
第五条为创建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园区)/企业的支持性条款,旨在鼓励我区电子商务企业提升能级,形成集聚效应;
第六条第一款为直播电商园区(基地)的支持性条款,旨在鼓励直播电商新业态集聚发展。第二款为支持直播电商企业拓展直播间模式,鼓励企业新建直播间;
第七条支持电商园区招强引优,旨在支持电商园区招强引优,支持园区提供综合服务促进电商企业集聚发展;
第八条支持即时零售业态发展,旨在鼓励我区即时零售业态发展,鼓励企业持续优化迭代经营模式,丰富商品品类,提升服务水平;
第九条支持首店经济,旨在推进我区首店经济发展,提高我区商业品牌化水平,对国内外知名品牌首店、体验店、免税店、中华老字号、知名品牌仓储超市给予扶持;
第十条培育区域品牌,旨在助力展示本区企业的优质产品及品牌形象,提升企业的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
第十一条支持举办消费促进活动,旨在鼓励社会企业开展主题促消费、首发首展、商业领域活动等品牌宣传活动,释放商贸消费潜能;
第十二条投放助商惠民消费券,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扩容提质,旨在通过消费券激发我区消费活力;
第十三条支持居民服务、住宿餐饮行业发展,旨在引进知名餐饮品牌,提升餐饮服务品质;
第十四条推动供应链流通体系能级提升,对符合条件的批发业企业、零售业企业给予一定扶持,旨在鼓励供应链龙头企业发挥优势作用,加强供应链协同,高效衔接供销渠道,促进降本增效,激励我区商贸业企业做大做强;
第十五条助力制造业企业产销分离,制造业企业在政策有效期内设立销售项目且符合条件的,给予一定扶持,旨在鼓励制造业企业建立专业化销售体系,强化品牌建设能力,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打造专业化团队,探索销售新业态、新模式、新路径,培育一批根植性强、成长性高的优质商贸企业。
第十六条促进汽车内外贸联通,旨在鼓励企业建设集汽车展示销售、仓储物流、二手车交易、机动车登记检测及整备、二手车出口及注销登记等部分或全部功能于一体的汽车贸易服务基地或场站,从而促进新车消费、二手车交易及二手车出口,带动汽车消费更新换代及汽车产业向新发展。
第十七条出口信用保险保费支持,旨在降低企业参与国际贸易的风险,为出口企业加强利益保障,助力工业企业开拓市场。
第十八条加快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旨在落实国家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深入推动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加快外贸优品转内销,高质量培育内外贸一体化企业和产业集群。
五、解读方案
(一)解读途径。一是在我区政府网站的“政策解读”栏集中公布文件解读方案,纳入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二是借助微信公众号“黄埔发布”等平台发布;三是通过召开政策宣讲会、走访调研进行宣传。
(二)解读形式。主要以书面解读为主,并采用政策宣讲会、企业座谈会等多种方式为辅。
(三)解读时间。在文件制定过程,我局已经通过网站公开征求公众意见。《扶持办法》正式印发时,解读材料将在我区官方网站同时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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