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打造“三城一岛”产业增长极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若干举措(修订稿)》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及过程
2025年下半年,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四部委联合印发实施发改体改〔2025〕770号文,进一步细化了关于规范地方招商引资行为的有关要求。为对标对表国家最新政策导向,确保“1+15+5”政策体系能更好适应新形势,我区对现行有效招商引资政策系统梳理。据此,我区对2025年3月31日印发施行的《关于打造“三城一岛”产业增长极 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若干举措》进行修订。前期会同区有关部门进行充分研究,形成政策修订稿初稿。其后两次征求区相关部门意见,并召开企业代表座谈会和专家论证会,网上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综合各相关部门、企业代表、专家、社会公众和法律顾问意见,对政策进行修改完善,形成《关于打造“三城一岛”产业增长极 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若干举措(修订稿)》(以下简称《修订稿》)。
二、主要修改
《修订稿》主要有两方面变化:
一方面是调整了部分条款,综合政策实施环境与产业发展实际等因素,对原政策第二条第二款、第二十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三十条等条款扶持予以删除。此外,调整了第四条、第十六条扶持方式,并对其他条款表述进一步优化。
另一方面是整合了部分条款。对《广州开发区(黄埔区)加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中第八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以及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进行整合,后续将分别由《修订稿》第二十七条和第二十八条承接实施。
三、主要特点
修订后,政策核心条款包括30条,主要是大力实施培育新质生产力“七大合伙人”行动:
一是实施投资合伙人行动,强化资本协同牵引。政策提出“投资合伙人”理念,变“单向投资”为“双向奔赴”,更好发挥有效投资在培育新质生产力中的关键作用。比如,政策对外商投资企业投资项目,给予相适应的资金扶持;重点支持资金投向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给予相适应的资金扶持。
二是实施项目合伙人行动,深化项目全程赋能。政策以“项目合伙人”思维,重点在谋划、筹建项目等方面发力。比如,把国家专项资金、超长期特别国债、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补助等政策,“打包”推荐给企业,让企业叠加享受国家增量政策、省市加力政策和区级产业政策。同时鼓励通过垂直整合等方式实现的补链强链项目集聚,实现一批补链强链项目集聚发展的,给予相适应的资金扶持,提升产业整体竞争力。
三是实施创新合伙人行动,贯通创新支持链条。为进一步降低企业创新风险,我们提供从研发投入到成果转化的全链条政策扶持。比如,对具有研究开发费用投入的科技型企业,支持其完善内部创新体系,加快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研究开发费用的最高1%分档给予相适应的资金支持,加快推动新技术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为解决中小企业创新资源不足、研发试错成本高等痛点和堵点,设立仪器开放共享扶持,发放1000万元创新券,鼓励建设高能级技术创新平台,给予相适应的资金扶持。
四是实施企业合伙人行动,实施企业梯度培育。政策充分考虑初创期、成长期、成熟期等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需求,助力初创企业稳健起步、持续经营,陪伴和推动企业不断跃升。比如,对初创期企业,除提供10万元上规补贴,对连续2年稳规企业再给予10万元扶持,通过递进式的资金扶持,助力初创企业扎根成长。对成长期企业,构建梯队式成长培育链条,对瞪羚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独角兽企业,给予最高200万元扶持。
五是实施产业合伙人行动,聚焦现代产业构建。政策围绕构建“12136”现代化产业体系,发挥企业主力军作用,以新产业创造新机遇、打造新舞台。比如,在壮大新兴产业方面,锚定9个战略性新兴产业、4个未来产业,将针对性出台一批专项政策,引导更多资源力量投向这些领域。在培育新业态新消费方面,聚焦平台经济、首店经济、演艺经济、版权经济、银发经济、美丽经济等新经济,将出台一批引领性政策,为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六是实施园区合伙人行动,推动园区专业化升级。政策精准聚焦园区发展痛点,引导园区延链、补链、强链,打造特色化、专业化、品牌化园区。比如,重点针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独角兽企业、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等优质企业,建立“用地直通车”制度。
七是实施生态合伙人行动,优化综合发展生态。政策聚焦企业普遍关注的人才、金融等重点领域,精准发力,优化服务,培育产业友好型、企业友好型、企业家友好型、人才友好型的产业生态。比如,在金融方面,将打造一批特色金融集聚园区,积极培育金融服务新业态,完善区级普惠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在产业生态方面,强化高价值专利、标准赋能,探索行政执法“综合查一次”改革,开展包容审慎监管。
四、实施时间
本政策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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