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企业投资建设项目
“来了就办、一次搞掂”审批再提速实施办法
细则》文件解读材料
一、为什么要印发《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企业投资建设项目“来了就办、一次搞掂”审批再提速实施办法细则》?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进一步深化营商环境综合改革,率先创建一流的营商环境,打造“来了就办、一次搞掂”行政审批品牌,推动我区企业投资建设项目审批再提速,我区制定并出台了《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企业投资建设项目“来了就办、一次搞掂”审批再提速实施办法》(穗埔府规〔2018〕9号,以下简称《审批再提速实施办法》)。根据《审批再提速实施办法》规定,区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部门、监管部门应当根据实际需要,结合本部门职责,制定相关配套实施细则。本实施细则的制定是黄埔区、广州开发区推动我区企业投资建设项目审批再提速的需要,也是进一步规范《审批再提速实施办法》的使用,细化操作流程的需要。
二、什么是“来了就办、一次搞掂”?
申请人向区审批部门申请办理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时,区审批部门应当按照“首问首办”的原则确立具体经办人,全程跟进协助办理。申请人提交的要件符合审批要求的,区审批部门应当当场予以受理,并按承诺时间办结;申请人提交的要件不符合受理要求但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予以修改和补交的,区审批部门也可以当场受理。
三、《实施办法细则》的实施范围是哪些?
企业投资建设项目应同时满足以下情形:
(一)项目位于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全域,以及依照有关规定由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实施管理的区域;
(二)企业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在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以及依照有关规定实施管理的区域内;
(三)项目为企业投资建设的工业和仓储用地项目(含工业用地兼容类项目,不包括区财政投资基本建设资金的项目);
(四)项目不涉及易燃易爆危险品、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和储存,或者技术难度特别复杂的情况;
(五)项目不涉及对环境质量和周边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文物保护单位等敏感点存在重大环境影响和环境风险的情况。
四、“带规划方案出让用地”和非“带规划方案出让用地”模式审批承诺时限是多久?
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至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期间,“带规划方案出让用地” 审批模式审批时限不超过15个工作日,非“带规划方案出让用地” 审批模式审批时限不超过25个工作日。
五、“统一项目代码”有何用?
“统一项目代码”简称“一码”,企业在办理事项时,能够通过利用“一码”引用功能获得的资料,企业不需要重复提交。
六、企业能免费享受多少次涉及咨询、技术及中介等有偿服务?
集中审批过程中涉及到咨询、技术及中介等有偿服务的,审批部门原则上提供一次免费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