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原文:《“来了就办、一次搞掂”审批再提速实施办法》(穗埔府规〔2018〕9号)
一、《办法》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踏上新征程。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各级领导重要指示,进一步创新行政管理方式,优化行政审批程序,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推动我区企业投资建设项目审批再提速,我局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广州开发区等三个地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试点的批复》(粤府函〔2016〕102号)等文件精神,制定了本《办法》。
二、关于《办法》的适用范围是哪些企业?
《办法》适用于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纳入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范围的企业投资建设的工业和仓储用地项目(含适用工业用地的科研类项目,不含涉及区财政投资基本建设资金的项目)。
三、《办法》的主要亮点有哪些?
(一)创新提出“带规划方案”出让模式,分类提出审批提速改革目标。对“带规划方案”出让的企业投资建设项目,符合法定条件和审批流程要求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对其他非“带规划方案”出让的企业投资建设项目,符合法定条件和审批流程要求的,2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二)创新推出会议审批模式。企业投资建设项目在申请办理行政审批事项过程中涉及到规划、建设、环保、消防、水务、安监、交通、气象等部门专业技术问题或者需要跨部门协调相关审批事项的,通过采取“一个部门牵头、一个窗口受理、多个部门参与”的会议审批模式进行审批。
(三)率先推行分阶段集中审查制度,提出将技术审查事项或环节能够实施集中统一审查的,应当实施集中统一审查,并建立集中审查平台,实现跨专业的“一次性”审查制度。
(四)率先推出多种涉企免费服务。政府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为企业免费提供十大服务,明确根据实际情况和经济发展实际需要,可逐步增加免费服务事项。
(五)推行“不见面审批”。提出利用信息化手段,为企业投资建设项目提供便捷服务途径,推动实现企业申办政府审批事项“不见面审批”。
(六)创新推出帮办导办服务。提出建立一支专门服务于企业投资建设项目的帮办导办队伍。对于重点项目,将提供“一对一”“点对点”的精准帮办服务和主题式导办服务。
四、关于《办法》出台后的预期成效
《办法》实施后,对“带规划方案”出让的企业投资建设项目,从企业签订国有建设用地土地出让合同至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过程中涉及的所有政府审批事项,符合法定条件和审批流程要求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对其他非“带规划方案”出让的企业投资建设项目,符合法定条件和审批流程要求的,2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审批要件数量进一步精简,将压缩至原来的1/2。此外,通过系列免费服务措施,大大节省企业筹建成本,以一个规模1万平方米的建设项目为例,可至少为企业节省15~20万元,切实为企业筹建 “减负瘦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