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在 2021 年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我局重要工作和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进行部署。严格要求产生政务信息的处室在法定时限内及时提供、发布自身经办所产生的各类政务信息,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开市民群众关心关注的有关政务信息,主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全面落实。我局 2021 年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331 条,其中:1.组织机构类信息(包括领导分工、机构职能、联系方式)4 条;2.部门文件类信息 107 条;3.行政执法类信息(包括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其他具体行政行为)138 条。4.工作动态类信息 78 条;5.财政预决算类信息 4 条。全面落实区信息公开年度工作要点。
(二)依申请公开依法规范。保持申请渠道畅通和答复规范化,全年受理依申请公开 151 件,答复 158 件(含上一年度结转8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1件。依申请公开办理质量进一步提升。
(三)政府信息管理不断完善。进一步明确分管领导和专职工作人员,细化分工,夯实责任,严格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报送、审核、发布等流程,做到公开信息准确、公开渠道畅通、公开流程清晰。
(四)平台建设稳步推进。按照政府网站建设指引和考核要求,及时更新网站版面、登载政务信息及政务活动的动态信息,提高信息化服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五)监督保障逐步强化。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定期开展检查,督促各项政务公开工作按计划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能按照法定要求履行信息公开职能,认真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在政府网站运行管理方面还需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二是与各部门之间的协调联动仍需进一步加强,三是信息公开和更新的及时性、有效性需进一步提高。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内容的学习和贯彻,继续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区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认真清理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查漏补缺。二是加强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充实工作人员,加大培训力度,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三是丰富公开渠道。本着规范、使用、简便、易行的原则,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力度,结合自媒体等多种形式,让群众更好地获取信息,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我局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