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安排,广州市黄埔区民政局现就婚姻登记处广告设计制作项目进行采购,为确保采购工作的公开、透明,拟通过“征询报价方式”选定成交供应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相关情况如下:
一、采购项目
(一)项目名称:黄埔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广告设计制作项目
(二)项目需求:黄埔区婚姻登记处室外文化墙广告设计制作。(详见附件1)
(三)采购预算控制价:3.7765万元,超过控制价的报价视为无效。
(四)比选方式: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同且报价以价低者得为原则选取供应商,若有多家供应商同时符合条件采取现场抽签的方式决定。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声明函》;
(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声明函》;
(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声明函》;
(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的,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号投标(响应)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响应),提供《供应商声明函》;
(七)供应商须具备相关资质,具有承接标准化现场管理系统、广告设计制作的服务能力和服务经验;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报名提交资料及报名方式
(一)报名资料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供应商声明函(附件2);
2.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授权委托书资料(法人代表证明、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委托其他人参加,需提供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附件3、附件4);
3.营业执照;
4.相关资质证明和独立性的企业信息;
5.无失信记录的查询结果截图。
(二)报名方式:报名资料自公告之日起三个自然日内将报价函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等材料,密封并加盖印章送至广州市黄埔区婚姻登记处办公室(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241-245号首层)参与投标,逾期无效。
四、评审时间和地点
(一)评审时间:投递资料时间截止后,我局将统一通知报名单位于指定时间、地点进行现场开标。
(二)评审地点和联系人: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241-245号首层黄埔区婚姻登记处会议室(联系人:谢先生,联系电话:020-82108952)。
五、本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广州市黄埔区民政局网站(www.hp.gov.cn/gzhpmz/gkmlpt/index)上公布,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之日,不再另行通知。
广州市黄埔区民政局
2025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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