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及区司法局的认真指导下,区商务局按照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局中心工作,进一步强化法治观念,增强法治意识,秉持法治精神,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规范性文件制定及清理方面
一是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制定规范性文件。2019年,我局共出台《关于印发广州开发区商务局 黄埔区商务局贯彻落实关于大力支持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壮大的若干措施的实施细则的通知》(穗开商务规字〔2019〕1号)、《关于印发广州开发区商务局关于推进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细则的通知》(穗开商务规字〔2019〕2号)、《关于印发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穗开商务规字〔2019〕3号)及《关于印发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促进总部经济发展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穗开商务规字〔2019〕4号)等4份规范性文件。均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进行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实行对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规范性文件均按照法定要求和程序予以公布,同时无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无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定。
二是积极配合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严格按照《广州市司法局关于集中开展涉及机构改革和证明事项清理等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补充通知》(穗司函〔2019〕1122号)开展自查自纠。经自查,我局4份规范性文件均未违反相关规定。
此外,我局各项政策的制定,各项合同、协议的签订等均主动听取局法律顾问的意见建议,做到想问题、做决策坚持于法有据。
二、行政审批及监管方面
(一)压缩审批时限,促进行政审批效能提升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各项行政审批制度,压缩审批时限,强化行政审批事项监督管理。2019年共完成易制毒化学品许可证初审28份,外商投资企业提前终止初审28份。同时根据《工商总局等十三部门关于推进全国统一“多证合一”改革的意见》(工商企注字〔2018〕31号),对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进行了“简化”和“信任备案”,备案实施行全程网办,不断提高行政审批效能。
(二)依法行政,强化行业日常监管
一是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和《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管理规定》相关要求,对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许可证进行初审,并针对我区有生产仓储的易制毒企业开展实地督查。
二是立足为民便民,加强政务信息公开。2019年,我局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以门户网站为依托,根据区工作要求,公开审批依据、办事程序、申报材料、审批申请受理机关、办理时限等信息,深入推进决策公开。进一步加强政民互动,及时有效回应公众关注的问题。
三是依法依规兑现政策奖励。我局坚持以政策为引导,积极支持并鼓励区内商贸企业、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及外贸企业做大做强。2019年,我局认真把关,严格按照政策规定核查和发放各项扶持资金,未出现任何违纪违法和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的行为。
四是高效处理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投诉。根据我局工作职能,坚决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2019年,我局依规处理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投诉311宗,满意率100%。按照日常以投诉处理兼顾行业检查、参照双随机原则全面履行监管职责的工作方法,继续加强商务行业监管。2019年对17个行业进行了随机抽查,其中对洗染、促销、零供领域(法规)进行重点检查,切实落实行业监管责任。
五是统筹开展商务领域安全生产督导工作。根据安全生产“三必须”的要求,我局扎实做好行业监管,督促企业履行主体责任,共同筑牢安全生产防线。2019年,我局共检查大型商业综合体、商场、再生资源行业、服务性企业和有易制毒进出口业务的外贸企业等244家次,出动检查人员819人次,检查车辆242台次,其中局主要领导带队检查30次,局各分管领导带队检查146次,检查中发现隐患问题199个,已落实整改177个,正在整改隐患问题22个(均未超出整改时间要求,已安排专人跟进落实,整改期间确保安全)。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强化对法律、法规的学习与宣传,将普法工作融入日常工作中,不断提高局干部职工法治观念,不断提升依法行政、依法决策的工作水平,积极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尽职尽责做好依法行政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