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完善多元化科技成果转化投融资体系,规范区直接股权投资资金管理,提高直接股权投资资金的使用效益,培育发展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高新技术企业或先进技术服务企业,根据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广州开发区(黄埔区)科技创新创业投资母基金管理办法》(穗开国资规字〔2024〕1号)有关规定,结合本区实际,我局起草了《广州开发区(黄埔区)科技创新创业母基金直接股权投资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现将公众参与征集的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众参与的主要形式和过程
2024年12月13日至2024年12月23日,在广州开发区管委会、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广州开发区(黄埔区)科技创新创业母基金直接股权投资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二、主要意见和处理情况
公开征求意见阶段,共收到4条反馈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广州开发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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