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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埔区人大常委会机关预算管理办法

作者:区人大   发布时间:2021-04-23


2021年4月2日广州市黄埔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85次主任会议通过)

  第一条 为规范预算资金管理,强化预算执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央单位预算管理办法》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区人大常委会机关所有收支的预算管理,适用本办法。

成立预算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由办公室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各工委主任担任;成员由各工委、办副主任、办公室各科室负责人组成。预算管理领导小组在主任会议领导下,由办公室组织预算执行

  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进行预算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对预算资金的使用管理负全面责任;各工委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预算资金使用管理负直接领导责任。

预算管理主要职责:

(一)办公室职责:统一管理、协调部门预算管理的具体工作,综合平衡单位预算收支。主要包括研究、提出预算管理规章制度;审核各工委编制的预算,提出年度预算收支总体计划、预算支出重点及预算安排建议;具体组织预算编制、执行、调整,分析、总结预算执行情况,开展项目绩效考评,监督资金使用等。

(二)各工委职责:根据工委业务性质协助审核、监督、管理涉及本工委职责范围内预算事项。

  预算编制的依据:

(一)国家省、市、区有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

  (二)区财政局对年度预算编制工作、政策和工作布置;

  (三)定员定额标准、工作规范;

  (四)区编办核定的职责与人员编制,单位实有人数、占用和使用的资产、资源情况,单位年度中心工作任务

(五)以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等。

收入预算的编制。各工委、办在分析近年收入情况和下一年度增减变动因素基础上,结合本工委、办工作实际需要,按照收入来源依法、合理、完整、逐项测算编制预算收入。

支出预算的编制。编制的支出预算,要优先保障统一政策规定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的机构正常运转的支出需要。

)人员经费支出应按照区财政局和区人社局规定的工资、津贴、补贴等标准和适用范围,依据经批准的编制内实有人数及人员结构等情况,按预算支出科目内容规定逐项计算编列。离退休人员费用应根据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和区老干局规定标准,按人员结构、适用范围测算编制。

)公用经费支出按预算支出科目逐项测算、编列。有支出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计算编列,没有支出定额标准的,可结合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测算编列。

具体编制程序:

1. 人员经费由办公室按规定标准统一编制。

2. 公用经费由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编制。

办公室负责制定各项支出明细科目的支出标准、依据和编制方法。

各工委、办公室各科室根据标准并结合实际需要,按支出明细科目编制工委和本科室预算,由工委、办公室各科室负责人签字、分管领导审批后报办公室

办公室负责审核、汇总各工委、办公室各科室预算,常委会工作经费、无法分解的费用由办公室负责编制。

3. 办公室根据各工委、办公室各科室上报预算审核、汇总。

第十条办公室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规规定和支出预算,对列入政府采购范围和限额规定标准的采购品目或项目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第十项目预算主任会议审批通过后,办公室按规定的内容和格式等规定编报预算报告。并经由预算编制人、科室负责人、办公室负责人、分管办公室常委会领导签字后报区财政局

第十 预算的报送、审核与批复管理采取二上、二下的工作程序。

  (一)部门预算一上办公室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各工委、办公室各科室上报的预算),提出预算,并明确财政拨款收入其他收入预计数,形成本单位年度建议预算数,报送区财政局

(二)一下预算控制数。办公室根据区财政局下达一下预算控制数,结合实际进行修改和分解。

(三)部门预算二上办公室根据区财政局下达的一下预算控制数,以及测算的其他收入与支出数,编制形成本单位的部门预算 “二上,并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区财政局

  (四)二下预算批复。办公室根据区财政局批复的二下预算控制数,按照机关财务管理和使用审批制度的规定严格管理。 

  十三预算年度开始后,部门预算批复前,可结合本年部门预算参照上一年同期的预算支出情况申请、安排支出。部门预算批复后,按照批复的预算执行。  

  十四预算一经批复,原则上不予调整。各工委必须严格执行批复的支出预算和规定的财务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预算支出。如确需调整,需报主任会议审议同意并报区财政局批准后方可执行。

  十五项目支出要按批复的项目支出预算,在规定的用途和范围内结合项目实施进度,拨付和使用资金,并保证项目资金专款专用。

第十各工委要严格遵守预算资金的使用管理及核算制度,按规定的程序、手续办理各项支出,加强资金流转各环节的财务监督、控制。具体资金使用按《广州市黄埔区人大常委会机关财务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 建立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制度。办公室区财政局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按期向区财政局报告预算执行情况。

十八 对于各工委申请追加、调减财政拨款收入而造成的预算调整,办公室应及时调整本单位年度预算。

十九按照《关于行政单位预算信息公开的通知》等规定在区政务网和单位官网公开或公示预算收支明细,接受群众监督。

  二十接受区财政局对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其他方面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常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常委会主任会议通过后施行。本办法如与上级最新规定有冲突的,执行上级最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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