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黄埔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5-10 |
广州市黄埔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6年3月11日广州市黄埔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广州市黄埔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张春和院长所作的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区人民法院2015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6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区人民法院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落实司法体制改革任务,着力维护我区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我区实现“十三五”规划良好开局,建设国际化生态型创新城区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