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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黄埔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代表提出议案、质询案的截止时间的决定
(2016年3月8日广州市黄埔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通过)
代表十人以上联名提出议案、质询案的截止时间为3月10日上午11时。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不限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