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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黄埔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刘翠芳辞去广州市黄埔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和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请求的决议

(2020年2月25日广州市黄埔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五十五次会议通过)
作者:区人大   发布时间:2020-02-27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四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广州市黄埔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决定:

接受刘翠芳辞去广州市黄埔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和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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