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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黄埔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黄埔区、广州开发区2020年第二次预算调整的决议

(2020年11月13日广州市黄埔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作者:区人大   发布时间:2020-12-17



广州市黄埔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次会议审查了黄埔区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提出的《关于黄埔区、广州开发区2020年第二次预算调整(草案)的报告》,以及黄埔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对该报告的初步审查报告

会议认为,黄埔区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提出的预算调整方案,即: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加 11.2 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增加23.7 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增加 5.6亿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收入减少0.2 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加11 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增加23.3 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增加5.6 亿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减少 0.1  亿元,符合黄埔区、广州开发区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安排总体可行会议决定批准《关于黄埔区、广州开发区2020年第二次预算调整(草案)的报告》,批准黄埔区、广州开发区2020年第二次预算调整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预算管理工作,会议要求:一认真贯彻预算法实施条例。将预算法和条例的各项规定落实到预算管理的各领域、全过程,准确掌握条例的规定,充分理解条例提出的新要求,增强部门预算编制的完整性、科学性,强化预算执行监管,持续提升预算管理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二进一步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完善债券资金管理办法,对债券资金拨付进度、使用合规性等加强监管,及时开展政府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工作,切实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三进一步深化预算绩效管理。督促各部门、各单位将每一分钱都用在刀刃上,将绩效管理实质性嵌入预算管理流程,强绩效结果应用,推动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提高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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