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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区医养结合工作的调研报告

作者:文教卫健工委   发布时间:2020-12-27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养老问题已经成为全社会共同关心关注的热点和焦点。实现医疗卫生服务与养老服务的无缝对接、深度融合、协调发展,一直以来都是老年群体的渴望和期盼。如何保障老年人基本健康养老需求,满足老年群体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推动政府职能部门解决制约我区医养结合高质量发展的深层次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根据《广州市黄埔区人大常委会2020年度工作要点》,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前提下,区人大常委会文教卫健工委从20206月份开始开展医养结合调研,采取实地考察、收集材料、听取汇报、座谈会交流等方式进行摸底。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区医养结合工作发展现状

(一)基本情况

截至20205月,我区户籍老年人口为76748人,常住老年人口为98160人,分别占全区户籍人口和常住人口的11%8%。根据区民政局《广州市黄埔区养老事业发展规划报告》2020年至2025年平均最低5%的速度增长计算,2025年我区户籍和常住老年人口将分别达到至少9.7万人和12.5万人,我区人口老龄化程度逐渐加剧

我区目前有15家养老机构,其中11家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9家在养老机构内设立医疗机构,2家在医疗机构内设立养老机构),另有3家养老机构与医院签署合作协议。申报确定为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服务机构的5家,取得医保定点资格的8家。与日间照料中心签订合作协议的医疗机构10家,提供居家医养服务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2家。全区养老机构共有床位5623张,护理床位3760张。

(二)具体做法与成效

我区医养结合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91号)《广东省“十三五”健康老龄化规划》等要求,积极探索建立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机制,大力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一是政府高度重视医养结合工作。按照《黄埔区促进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相结合实施方案》,我区建立医养结合联席会议制度。2019年区财政投入1.14亿元保障我区养老服务事业发展,主要用于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日间托老、星光老年之家运营等服务,向符合条件的民办养老福利机构发放新增床位补贴、医养结合补贴,支持试点社区护理站及智慧健康养老项目建设等。目前全区有15家养老机构,有12家提供居家医养服务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区养老机构有床位5623张、护理床位3760张。打造了具有示范意义的“红山模式”“垂直医养模式”“家居式养老+家庭式护老”模式等,进一步培育市场,激发社会活力,增加老年健康服务资源供给,为老年人提供更多的养老模式选择。

二是整合资源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我区制定《黄埔区加快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全面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以老年人、孕产妇及特殊家庭等重点人群为签约工作重点,制定相关签约服务包,整合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个性化健康管理功能。充分发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作用,为居家老人建立健康档案和有需要的老人建立家庭病床,提供全方位、全周期的健康服务。

三是协调推动试点护理站工作开展。我区有9家护理站,其中6家被确定为广州市试点护理站。区卫健局、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护理站相互配合,按街道划分,按街区划分,分派给护理站服务片区进行签约服务对象。各护理站基本承担对养老机构、社区托养机构以及社区居家老人的医疗护理服务。服务内容主要包括健康评估、基础护理、专科护理、家庭护理、健康指导、上门访视、身体健康数据监测、慢病护理调节、心理疏导、饮食健康指导等,也可以承担社区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对于医疗、护理、康复等特殊需求。

四是深入探索中医药健康养老模式。我区大力开展中医“治未病”工作,把中医药技法融入医养结合工作中,积极开展中医健康状态辨识与评估、咨询指导、健康管理等服务,充分发挥中医养生保健、治未病的特色优势,通过起居指导、运动养生指导、节气养生、针炙推拿、药膳调理等方式,改善老年人的健康状态,防治老年病、慢性病。2020年我区参与中医药健康管理的老年人比率达26.13%

二、我区医养结合工作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区目前已初步形成“以居家养老为基础、以社区为依托、以机构养老为补充”的三位一体养老格局。民政部“十三五”规划曾提出2020年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到35-40张,要求重点发展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增加养护型、医护型养老病床,提高养老服务有效供给。我区养老床位数已经超出民政部要求,但医养结合工作因政策扶持力度有限、供应资源不足和专业人才短缺等问题,医养融合发展受到影响。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如下:

一是医养结合行业管理体制不完善。目前养老机构由民政部门设置审批和管理,社区养老和居家养老服务由街道和居委负责,医疗服务和老龄化管理由卫健部门主管,医保政策由人社部门制定。由于行政职能、制度设计、资金分配等因素,各行政职能部门在推进医养结合一体化实施过程中存在交叉管理、标准不一等情形,“重医”还是“重养”的定位不明确,难以做到优势互补、协调统一、横向整合,影响了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的深度结合。

二是专业人才不足成为制约医养结合发展的瓶颈。专业人才缺乏是养老行业的普遍现象,具有医疗、护理专业知识的医护人员数量不足、质量不高的问题更为突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养老机构无论是在就业前景、晋升途径还是薪金待遇,都无法与大型医疗机构竞争,很难吸引和留住专业人才。人力资源不足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医养结合服务水平的提升。而且目前长期险养老护理员均需要脱产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考试途径单一、培训机构少,不能做到护理人员的及时补充。

三是对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的医养结合重视不足。现有医养结合模式,无论是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还是医疗机构内设养老机构,都属于“机构结合”模式,满足的都是小众老年人的医养结合需求。现实生活中90%以上的老年人还是选择居家养老或者社区养老,他们关注的重点是日常护理、慢性病管理、健康咨询及中医保健服务,失能半失能老人还需要在生活照料基础上进行医疗诊断、康复护理等服务。但目前政府职能部门对居家和社区层面的医养结合重视程度不够,缺乏相应政策支持和法律保障,居家养老规范标准体系也不完善,使医养结合服务的可及性、便利性和受益性受到限制。

四是医疗机构开展医养结合的积极性不高。大型医疗机构主要关注点在常规性医疗服务,又因医疗资源本身比较紧张,与开药、做检查相比,高投入、高风险、低回报的医养结合一体化产业发展对大型医疗机构吸引力不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适合兴办养老机构,但作为政府事业单位,政府全额拨款,缺乏绩效奖励机制和运营自主权,加之老年群体容易发生医疗纠纷以及养老业利润低等原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也不愿意新办养老业务,对全面推进医养结合工作形成一定阻力。

五是医养结合政策在现实执行中存在矛盾。现行医养结合政策鼓励在养老机构中新建医疗机构,但是不具备条件的中小型养老机构新建医疗机构多数为卫生室或者门诊部,解决不了老人生病在养老机构可以直接住院问题,而且经常聘请不到具有高水平专业资质的医务人员,同时聘请医务人员的经费也加重了养老机构的负担。大型医疗机构兴办养老机构,一定程度上浪费了医疗资源,且因收费较高,偏离了大众化的养老需求。

三、推进我区医养结合工作的建议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推进医养结合、加快老龄事业也和产业发展”的目标战略。为实现这一战略目标,省市区结合实际制定专门实施方案,不少地方已经探索出许多成功经验。为推动我区医养融合发展,切实提高我区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机构的水平,提出下面几点建议:

一、切实加强政府主导,科学理顺管理机制。随着国民健康、医养结合方面的政策措施不断出台,区政府要进一步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加强医养结合资源统筹,强化政府责任,将医养结合养老模式纳入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医疗资源分布规划。各职能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统筹部署促进医养结合养老服务业发展工作,协调解决各种重点难点问题,加强养老机构和医疗机构的有效衔接,建立统一完善的养老和医疗服务标准,实现养老和医疗资源有序整合,形成推动医养深度结合发展的强大合力。

二、努力拓宽供给渠道,不断完善服务体系。一是建立由政府主导,整合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社工站、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羊城家政基层服务站等各方资源,打造街镇养老服务一体化平台,提供全托、日托、助餐配餐、家政+养老、家庭养老床位、医养结合、辅助租赁等多功能服务;二是分发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专业技术和现有资源优势,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医养结合新尝试,推广红山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养结合工作先进经验,在规模较大的、有病房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立康复、护理、临终关怀等病区,提供养老照料和医疗护理服务,鼓励现有养老机构通过委托经营、联合经营等方式,吸纳医疗机构参与运营管理,开展签约服务。坚持多元资本发展,建立和完善社会资本发展医养结合的扶持政策,提高供给主体的积极性,促进医疗服务嵌入养老产业,引入专业医养结合品牌企业入驻,拓宽医养结合服务的供给渠道,完善医养结合服务体系。

三、及时优化政策措施,联合保障医保支付。积极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社区、居家养老相结合,推动医养结合向居家养老延伸,通过对基本养老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保险等政策的整合,规范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的医疗和护理服务项目,努力实现将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扩大和完善医保结算方式,实现有护理服务的养老机构和医疗机构的“双向转诊”,为老年人提供合理的护理资源,提高医疗资源的使用效率,切实解决部分高龄老人、失能半失能老人、长期患有慢性病老人经济负担较重的实际问题,让更多的老年人能够看得起病、养得起老。

四、稳步推进队伍建设,逐步提高服务能力。加强对现有医疗队伍管理的同时,将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护理院及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纳入卫健部门管理范畴。建立长期护理服务体系,编制护理行业人员中长期发展规划,鼓励区内大专院校和职业学校增设老年护理专业建立养老服务实训基地加强医养结合服务机构人员培训,逐步建立护理人员上岗许可、资格认证、职称评定体系,通过多种渠道,提升护理队伍的社会地位和工资待遇。探索建立多领域的医疗服务和养老服务人员联动机制,养老机构内的医疗机构重点培养和引进医生、护士、康复医师、康复治疗师、社会工作者等具有职业(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鼓励各专业的医师到养老机构内的医疗机构中开展多点执业,壮大养老护理队伍,提升整体护理水平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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