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如何登录系统网办就业登记?
答:(1)线上办理:企业登录以下网址办理就业登记:广东公共就业服务云平台(https://ggfw.hrss.gd.gov.cn/employment/internet/portal/#/home),登录过程中黄埔区企业如需进行“省统一身份认证-实名认证和企业信用等级升级”的,请前往黄埔区香雪三路3号政务中心3楼B区339窗口办理,也可拨打12345-9-2进行咨询了解。(2)线下办理:备齐相关材料到广州市内任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窗口办理。办理材料和窗口地址、联系方式等可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查询。
就业创业补贴在哪里申请?
可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s://www.gdzwfw.gov.cn/)搜索补贴项目,查看办事指南,并在线办理。
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是否有就业补贴?
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符合当年度政策性安置的随军配偶或本省及协作地区(我省对口劳务协作地区包括广西壮族自治区、贵州省、西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脱贫人口,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相关人员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对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单位除外),每月按用人单位为符合条件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职工社会医疗保险费给予补贴(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承担)。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外(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年龄为准),其余同一人员累计最长不超过3年。首次补贴申请应于首次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提出。
用人单位招用高校毕业生是否有就业补贴?
用人单位属于小微企业,招用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相关人员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对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单位除外),每月按用人单位为符合条件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职工社会医疗保险费给予补贴(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承担)。同一人员累计最长不超过2年。首次补贴申请应于首次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提出。
用人单位招用脱贫人口是否有就业补贴?
用人单位招用本省及协作地区脱贫人口,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相关人员按规定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给予用人单位(机关事业单位、劳务派遣单位除外)每人5000元的补贴。补贴申请应于符合补贴条件之日起1年内提出。同一人员在同一单位就业的,本项补贴与其他吸纳就业补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不得叠加享受。
登记失业人员创业是否可享受创业补贴?
登记失业人员创立初创企业的,符合条件的,可申请一次性创业资助、创业租金补贴,带动就业的,还可申请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怎么申领2023年一次性扩岗补助?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延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3〕37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粤府办〔2023〕13号)等国家、省文件规定,广州市继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对2023年1月1日后招用2023届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1个月以上的企业,按每招用1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扩岗补助/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实施至2023年12月底。 请企业注意以下几点: 一、请留意短信通知,如企业收到如下模板的政务类通知短信,表示通知中所述企业初步符合“免申即享”条件,请务必按格式要求回复短信确认是否领取(领取回复:业务编号码+Y;不领取回复:业务编号码+N)。如需修改接收短信的电话号码,请及时致电020-82397171、020-82554396;如无法回复短信的,可到现场办理。 短信模板: 政务类通知:温馨提醒 [政务短信平台][广东人社]一次性扩岗补助(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是人社部门鼓励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的补贴。该补贴免申即享,经过大数据比对,广州***有限公司有*人等毕业生符合一次性扩岗补助(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的申领条件[业务编号:440123456789](具体以短信内容为准,下同),为确保您能及时领取有关补贴,请在收到短信的48小时内确认。如确认领取,请回复[440123456789+Y];如不领取,请回复[440123456789+N]。如有疑问可咨询企业所在地的人社部门,联系地址:黄埔区新阳东路2号中国广州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一楼就业创业补贴服务专窗,联系电话:020-82397171、020-82554396。 二、我区目前推送数据中部分企业因银行开户信息或账号不完整,无法审核及发放补贴,请于2023年12月底以前尽快将银行出具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附上联系人、联系电话后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发送至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邮箱jyzxzz@hp.gov.cn,或致电020-82397171、020-82554396咨询了解。 三、一次性扩岗补助原则上“免申即享”。如需线下办理的可填写相关表格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前往黄埔区新阳东路2号中国广州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一楼就业创业补贴服务专窗办理。如有疑问可电话咨询020-82397171、020-82554396。 (企业名单和相关表格可从以下渠道获取:黄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一次性扩岗补助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网址:https://www.hp.gov.cn/gzhprs/gkmlpt/content/9/9375/post_9375488.html#4693)
用人单位申领就业见习补贴需要什么条件?
用人单位申领就业见习补贴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见习活动开展前用人单位必须在区级或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网站统一发布就业见习岗位信息; 2.用人单位组织见习的人员须为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或16-24岁失业青年(失业青年须办理失业登记且失业登记处于有效期内); 3.见习单位须与见习人员签订见习协议; 4.实际见习时间不少于3个月; 5.用人单位每月按不低于广州市最低工资80%的标准对见习人员支付工作补贴; 6.见习期间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单有效期必须涵盖见习人员实际见习期,并列有见习人员名单)或参加工伤保险; 7.见习单位当期接收见习人员的人数不得超过本单位在职职工总人数的百分之三十; 8.对见习人员有发放补贴的发放记录(含见习学员的签收记录)。
失业登记业务要多长时间才能办结?已办理失业登记的,是否需要定期办理失业登记续期手续?
1. 办结时限:(1)在街(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现场办理的,即时办结。(2)网上办理或移动终端申请办理的2个工作日内办结。(3)在广州市成功申领失业保险金时同步办结失业登记(失业登记视数据交换情况将有所延后)。2. 失业登记不再设置有效期,已办理失业登记的,无需办理失业登记续期。
哪里可以获取黄埔区企业的招聘信息?
劳动者可通过以下渠道获取我区企业的招聘信息:广州市劳动保障网上办事系统【公共招聘】栏目(网址:http://gzlss.hrssgz.gov.cn/cas/login)、【广州公共招聘】微信小程序、“广开就业”微信公众号【招聘信息】、黄埔区政府网站【劳动就业服务中心-黄埔就业】栏目(网址:http://www.hp.gov.cn/gzjg/qt/ldjyfwzx/kljy/)、区内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举办的线上线下招聘会及直播带岗活动等。
粤省事网上寄钱送款给在押人员(顾送款预存)无法存款的原因?
1、该在押人员当月已被网上寄钱送款满500元; 2、该在押人员账户余额已超2000元; 3、可能是系统服务出错,建议多试几次。
根据《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有哪些行为?
根据《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有以下行为: (一)提供虚假招聘信息,发布虚假招聘广告; (二)扣押被录用人员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 (三)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四)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招用的其他人员; (五)招用无合法身份证件的人员; (六)以招用人员为名牟取不正当利益或进行其他违法活动。
怎么辨别各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是否合法?
一是根据《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应当依法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行政许可,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人力资源供求信息的收集和发布、就业和创业指导、人力资源管理咨询、人力资源测评、人力资源培训、承接人力资源服务外包等人力资源服务业务的,应当自开展业务之日起15日内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劳务派遣业务的,执行国家有关劳务派遣的规定。 二是根据《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取得行政许可或者经过备案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名单及其变更、延续等情况。 三是根据《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第二十六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接受用人单位委托招聘人员,应当要求用人单位提供招聘简章、营业执照或者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文件、经办人的身份证件、用人单位的委托证明,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 四是根据《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第三十二条,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当在服务场所明示下列事项,并接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市场监督管理、价格等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一)营业执照;(二)服务项目;(三)收费标准;(四)监督机关和监督电话。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还应当在服务场所明示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接收人事档案对象有哪些?
根据《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财政局 广州市档案局 关于印发<广州市失业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规定,本办法所称失业人员,是指本市户籍人员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已办理失业登记并自愿将个人档案提交给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保管的本市户籍失业人员。
已拆封的个人档案区公共就业机构可以接收吗?
不可以的。根据《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财政局 广州市档案局 关于印发<广州市失业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第四章第十二条第三点规定,各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接收档案时,核对无误的办理接收手续并进行登记。如发现转来的档案材料没有密封,或材料不齐全、不清楚的,应要求原档案保管单位补齐资料并密封好,加盖单位公章(骑缝),经审查无误后再办理接收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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