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州市黄埔区知识城片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指导意见》的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前期,立足于我区征收补偿政策,我区根据2017年市集体土地征收办法,于2022年印发了知识城片区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指导意见。在实施过程中,2023年广州市出台了《广州市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办法》(以下简称“市办法”),市办法对安置补偿等部分条款有调整;2024年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通过法律明确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定义等内容。另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各镇街、村社反映征拆过程中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如安置补助费的分配等需进一步明确。为进一步规范征收补偿工作,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人合法权益,对我区部分征收政策条款进行修订。
二、政策依据
(一)国家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二)广东省广州市地方性法规:《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广州市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办法》
(三)其他文件:《广州开发区 广州市黄埔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
三、主要内容说明
(一)规范住宅安置标准。
结合我区现行政策,核定方式(根据房屋建基面积、实测面积等核定)不变,住宅房屋安置面积与市办法第四十四条规定衔接。
(二)规范分户方式。
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住宅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第二条“……有兄弟姐妹的,其中一人应与其父母为一户……”等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明确“有两名(含)以上子女的需有一名子女与父母同为一户”等分户情形。
(三)规范集体物业的产权调换。
根据市办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中关于选择复建安置或产权调换时应当结清差价的表述,明确选择复建安置或产权调换的,应当结清差价,其中产权调换计算价值时应当包含土地成本,减少工作争议。
(四)规范全区安置房购买价。
明确全区安置房购买价统一按4000元/㎡购买。
(五)规范安置补助费的用途。
安置补助标准不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各项补偿费管理办法》,结合我区实际,由村社按规定按“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实行“四议两公开”等方式分配给需安置补助的人员(比例不超过安置补助费40%),完善安置补助费分配方式。
(六)规范村民定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第十一条“户籍在……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所有的土地等财产为基本生活保障的居民,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等相关规定,规范村民定义。
附件下载:
相关信息
-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黄埔区知识城片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指导意见的通知 2026-05-29


粤公网安备 440112020000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