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日,海关总署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综合保税区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56号),该办法自2022年4月1日起施行。目前,广州开发区共有2个综合保税区,黄埔综保区已正式封关运作,知识城综保区正在申报。《办法》的出台对于我区推进综保区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一是优化综合保税区产业布局。支持保税研发、保税维修、融资租赁、商品展示等10余项新业态、新模式入区发展。对于支持区内企业灵活选择业态模式,丰富拓展黄埔综保区、知识城综保区业态发展具有重要指导意义。目前,黄埔综保区已有保税汽车存储、保税维修、保税研发、保税加工、跨境电商等业态,未来将进一步拓展“保税+”产业形态。同时,对于知识城综保区招商引资也带来巨大利好。二是促进综合保税区融入双循环。办法增加了选择性征收关税规定,明确区内企业加工生产的货物出区内销时,可选择按照对应进口料件缴纳关税,增加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试点相关规定。以上两项举措均可显著降低综合保税区内销货物税负,实现“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无缝衔接。同时,明确区内企业可以利用监管年限内的免税设备承接区外委托加工业务,充分释放区内企业剩余产能。受疫情冲击、贸易摩擦等多方面因素影响,综保区内企业需要充分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才能支撑企业实现良性发展。三是释放综合保税区改革红利。办法增加了“便捷进出区管理”规定,对境内入区的不涉及出口关税、不涉及许可证件、不要求退税且不纳入海关统计的货物,海关对其实施便捷进出区管理。同时优化出区检测维修管理规定,将检测维修期限由原规定的“60日+30日”延长至“不超过合同期限”;增加固体废物出区处置相关规定,明确区内企业产生的固体废物出区按照国内固体废物相关规定执行,解决全面禁止固体废物进口后区内企业固体废物处置难题。以上政策对于支持黄埔综保区内保税检测维修、保税加工等项目发展提供了较大便利。(穗港智造合作区管委会 王春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