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结合我街实际,现将红山街道领导干部4月份接访安排公示如下:
一、接访领导、地点、各社区联系方式
二、接访方式
1.电话预约接访。来访人可通过预约电话,提前2天向街综治中心进行电话预约登记,待登记完成后即可到指定地点进行信访。
2.现场咨询接访。
三、注意事项
1.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的,须携带身份证件及相关书面材料,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
2.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应当客观真实,对其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3.请来访人员依法理性反映个人诉求,服从现场人员安排,遵守信访秩序,根据《信访工作条例》第二十条规定行为,多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共同的信访事项的,应当推选代表,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
4.信访人在信访过程中存在《信访工作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行为的,不予接待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公示。
红山街道办事处
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