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接访领导、地点、联系方式 | |||||
2024年4月份龙湖街道领导接访安排 | |||||
接访时间(上午9.30-11.30) | 姓名 | 职务 | 分管工作 | 联系电话 | 接访地点 |
4月3日 | 王 浩 | 街道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区监委派出龙湖街道监察组组长 | 分管街道纪工委、纪检监察办(区监委派出机构);负责纪检监察工作。 | 街综治办87438081 | 街综治办(龙湖街万科幸福誉L7-L8负二层) |
4月10日 | 潘 倩 |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 分管公共服务办、综合服务中心、综合保障中心、残联、妇联、公共服务委员会、来穗人员(含外国人)和出租屋管理、网格化管理日常工作。 | 街综治办87438081 | 街综治办(龙湖街万科幸福誉L7-L9负二层) |
4月17日 | 丰呈文 | 街道三级调研员 | 负责分管城管办。 | 街综治办87438081 | 街综治办(龙湖街万科幸福誉L7-L10负二层) |
4月24日 | 陈震宇 | 街综合行政执法办主任 | 负责综合行政执法办,分管综合发展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委员会。 | 街综治办87438081 | 街综治办(龙湖街万科幸福誉L7-L10负二层) |
二、接访方式(87438081) 1.电话预约接访。来访人可通过预约电话:87438081,提前2天向街综治办进行电话预约登记,待登记完成后即可到指定地点进行信访。 2.现场咨询接访。 三、注意事项 1.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的,须携带身份证件及相关书面材料,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 2.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应当客观真实,对其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3.请来访人员依法理性反映个人诉求,服从现场人员安排,遵守信访秩序,根据《信访工作条例》第二十条规定行为,多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共同的信访事项的,应当推选代表,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 4.信访人在信访过程中存在《信访工作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行为的,不予接待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5.如接访计划有变化,在另行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