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沙街横沙社区党委第四党支部党员、社区民政办原工作人员朱海峰在社保费收取工作中不负责、乱作为问题。2010年至2012年,朱海峰在横沙社区民政办负责社保、劳动就业等工作期间,未按照规定履行工作职责,造成社保费底数不清、资料遗失,资金出现较大缺口。此外,朱海峰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朱海峰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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