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至2018年10月,黄陂公司工会两次违反工会经费管理规定,以参加趣味运动会及组织登山健身活动为名,为公司全体员工购置运动鞋和运动服,超范围及变相发放福利。工会主席黄永才、副主席张洪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及财务部会计李建伟、林庆辉、李斌、周利珍、周文媚、林瑞英、夏江等人受到诫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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