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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届区委第六轮巡察完成反馈

信息来源:黄埔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4-05-06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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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州市委、黄埔区委巡察工作统一安排,2023年11月底至2024年1月底,区委巡察组分别对区委编办、区教育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夏港街道、长岭街道、穗港智造合作区管委会、长岭居管委会、临港经济区管委会、穗港科技合作园管委会、区工商联、团区委、开发区交通投资集团、人才教育集团、黄埔文化集团党组织开展了常规巡察。日前,巡察反馈工作已全部完成。

  区委巡察组分别到被巡察单位召开巡察情况反馈会议,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通报了巡察发现的问题,并向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区委区政府相关分管领导出席反馈会,并提出整改要求。

  反馈指出,各被巡察党组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部署和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广州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在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持续用力,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落地见效,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反馈也指出了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有的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力度不足,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有差距,推进“百千万工程”工作不够深入,实现城市品质提升有短板。有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够扎实,重点领域管理不到位,城市更新项目审核把关不严,内控管理不够严格,采购管理走过场,“三资”管理问题突出。有的党组织作用发挥不畅不力,基层党建工作存在短板,党管干部不够严实,选人用人工作不够规范。

  反馈要求,被巡察党组织要深刻领悟、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对巡视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充分认识做好巡察整改的极端重要性,要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把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与抓整改结合起来,承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一把手”要严格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以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抓好整改,确保真改、实改、改到位。纪检监察机关要建立整改监督台账,综合运用专题会商、调研督导等方式,持续跟踪督办,坚决防止敷衍了事、上推下卸、边改边犯。组织部门要把巡察整改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区委巡察机构要加强统筹协调、跟踪督办,切实推动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

  巡察期间,巡察组还发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移交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等有关方面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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