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残疾人朋友们:
为规范用人单位合法用工,维护残疾人在劳资纠纷中的合法权益,特向我区残疾人及家属告知如下:
一、详细了解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
上岗前请您注意清楚了解用人单位的名称、联系方式、工作地点和负责人,了解该岗位的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作方式、工作环境和劳动保护设施等。
二、务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最直接的证明材料。劳动合同中,有些条款要件缺一不可,比如:工作岗位、工作时间、劳动报酬、支付方式、支付时间、法律责任、争议解决等。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均须遵守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内容。请您务必保存好一份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劳动者不签订劳动合同或与无资质的单位和个人签订劳动合同,将会损害自身合法权益,不要轻信任何人做出的口头承诺。
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应当为残疾职工办理缴纳社会保险,缴纳标准不低于单位所在地的最低社保缴费基数标准。请您在上岗前仔细留意劳动合同是否有约定办理缴纳社会保险的条款。
四、对应得工资按月及时核算确认
请您做好每月应得工资的核算确认,对工资数额有异议的,及时向用人单位相关部门反映。请您保留好劳动合同、考勤记录、工资清单等,防止因工资问题发生争议时缺少维权证据。
五、劳资纠纷的类型
您与所在单位发生的以下纠纷均属于劳资纠纷:因订立、履行、变更和解除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因执行国家有关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而发生的争议等。
六、发生劳资纠纷后的维权途径
根据我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残疾人保障法》等相关规定,您在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请保持冷静,千万不要意气用事,及时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选择合适的途径理性维权。首先可以通过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如果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所在单位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若用人单位在残疾用工中存在违法拖欠克扣工资、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违反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不签订或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法给予经济补偿等违法违规情形,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或残疾人组织投诉举报,或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七、投诉热线
(一)全国残疾人服务热线:12385
(二)黄埔区残联信访咨询电话:82114385
(三)网上信访邮箱:clxf@hp.gov.cn
广州市黄埔区残疾人联合会
2023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