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范围
黄埔区户籍、受聘区内单位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办理人事档案托管。
(说明:该业务仅办理普通高校毕业生人事档案接收。根据《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规定“市、区公安机关负责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入户审核和办理”。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如需办理入户广州,请以公安部门指引为准。)
★办理依据
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积极稳妥做好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接收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3〕20号)
2.《教育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国家邮政局办公厅关于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有关事项的通知》(教学厅函〔2015〕039号)
3.中组部、人社部、教育部、公安部、国资委出台《关于做好取消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有关衔接工作的通知》
4.《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穗人社规字〔2022〕2号)
5.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112号)
★办理流程
1.有意愿将档案转回生源地的高校毕业生,可告知学校将档案直接转回生源地(高考报名时户口所在地为黄埔区,不包括大学期间迁入学校集体户)。
2.有意愿将档案转到工作单位所在地黄埔区人才服务机构进行异地管理的高校毕业生,工作单位将填写好的《黄埔区企业接收应届生信息表》附件1 发送至hp82012125@163.com,高校毕业生告知高校将人事档案转递到工作单位所在地黄埔区人才服务机构,建议将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复印件与档案一并寄出,方便核查。
3.高校毕业生本人可按以下流程查询档案存放情况:
①与毕业学校确认档案是否寄出,通过学校提供的档案邮政单号,自行在邮政官网上查询档案转递情况。
②若查询邮寄信息显示已签收,可定期登录网站“广东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信息系统”(网址:https://ggfw.hrss.gd.gov.cn/rsdabzh,选择“档案存储地”查询档案存放情况。
(注:6-10月为高校生档案接收高峰期,由于档案接收量大,会存在档案接收单位未能及时入库的情况。若急需办理转出或政审业务,请电话联系接收单位受理档案业务事项。)
★受理时间:工作日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受理地点:广州市黄埔区新阳东路欣兰大街2号(中国广州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2楼档案业务服务区
(乘车指南:1.公交车:371路、371A路、395路、946路、948路至萝岗大塱村站。2.地铁:六号线萝岗站A出口。)
★咨询方式:
1.窗口咨询:广州市黄埔区新阳东路中国广州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2楼
3.电话:020-82012779、020-31608631
附件:《黄埔区企业接收应届生信息表》
★温馨提示
根据办理依据文件规定
1.任何未经授权的单位不得开展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严禁个人保管本人或他人人事档案。
2.高校毕业生可自愿选择户籍所在地或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档案管理服务机构管理人事档案。
3.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务必依据教学厅函〔2015〕039号文件要求转递,不符合规定转递档案,档案将原路退回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