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广州高新区聚集“黄埔人才”实施办法》(穗埔组通〔2020〕17号)、《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广州高新区人才奖励办法》(穗埔组通〔2020〕36号)以及《关于明确人才支持项目“从高不重复”兑现事宜的通知》(穗埔人才办〔2023〕12号)的有关规定,经材料初审、符合性审查及复核等环节,陈海佳、陆晓星、王小锐3人通过杰出人才、优秀人才、精英人才万能津贴项目的审核,金额标准按细则执行,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3年4月10日至2023年4月16日。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拟发放名单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内提出。异议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并列举具体异议理由和相关事实证据。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需注明姓名、工作单位、职务、联系地址及电话;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需注明联系人及电话,并加盖单位公章。不签署真实姓名、不加盖单位公章或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如需保密,请明确说明。
监督电话:020-82015941;020-82378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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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开发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