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埔区图书档案大楼于2015年投入使用,配套建设了原“开发区档案馆智能大厦系统”,因功能较为简单,加上设备老化,拟对原“开发区档案馆智能大厦系统”进行升级改造。按照国家档案局印发的《数字档案馆建设指南》《数字档案馆系统测试办法》(档办发〔2014〕6号)、《机关档案管理规定》(国家档案局令第13号)等文件要求,完善库房环境监测管理,强化库房管理监控,优化系统功能,集成各监控模块,辅助实体档案管理,实现对馆藏档案资源、库房出入人员、库房设备的集中管理。采用物联网感知设备,自动采集监测数据,实现智能化、无人值守的工作模式,使档案库房管理安全、方便、人性化,现就本采购项目询价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黄埔区国家档案馆智能馆库系统升级项目。
(二)预算金额:本项目预算49万元。
(三)项目建设周期及质保:本项目签订合同之后120天完工,免费质保期不少于1年。
二、具体要求
(一)项目报价:项目预算经费49万元,报价不得超过49万元,超过49万元报价视为无效报价;报价应包含履行合同时所需的全部费用。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
(三)递交文件要求:需提供单位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等有效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原件备查)、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报价函。所有资料需加盖公章,并全部密封包装后盖骑缝章。报价文件中的所有材料内容(复印件、截图证明等)须清晰可见,模糊不清晰的则当无效材料处理,报价文件一式一份。
三、项目工作内容(详见附件)
四、报价文件(详见附件)
五、递交文件及开标时间
2021年11月17日下午18时前,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快递报价文件必须在截止时间内送达,否则视为逾期)。开标具体时间由黄埔区国家档案馆根据工作安排决定。评标结果在网上公示。
六、递交文件地点
黄埔区开萝大道8号301室(联系人:梁燕莉,联系电话:82378598)。
我馆将根据各单位的资质和报价,在满足资质要求的单位中,选定综合评分最高的一家单位完成黄埔区国家档案馆智能馆库系统升级项目。
广州市黄埔区国家档案馆
2021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