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馆因工作需要,拟遴选一家单位辅助开展档案接收、整理、鉴定(第一批)服务等工作,现进行公开询价。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黄埔区国家档案馆关于购买2022年辅助开展档案接收、整理、鉴定(第一批)服务项目
二、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
三、项目限价:人民币60万元
四、委托事项
按馆方要求,辅助、配合完成以下业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协助本馆对接收进馆档案进行上门质量检查并反馈整改意见、进馆数据核对、清点、除尘、消毒等工作及进馆各类台账。
(二)对本馆2021年、2022年采集的照片整理、归档、挂接。
(三)辅助本馆开展馆藏到期(满25年)的档案分批开放鉴定工作,合同期内暂拟鉴定约近10万件(视工作进度安排)。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与要求
(一)在中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履行项目所必需的相关资质,具有良好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二)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三)具备档案中介服务资质,并在区、县级以上档案局有备案。
★(四)具有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带“★”号为一票否决资格)。
(五)具备履行项目所必需的设备(如每人1台电脑设备等)。
(六)具备履行项目的服务能力(不少于6人)。
1.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档案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档案中级以上职称,3年以上档案工作经验或同类项目管理经验或档案相关证书。
2.其他人员要求:需大专以上学历或持档案专业人员岗位职务培训证书;2年以上档案工作经验。
3.需提供驻馆服务团队名单(内容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档案相关证书和档案工作经验有效证明等复印件,原件备查)。如中标,以上人员需与应标承诺名单一致。
(七)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的。
5.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的。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中标后不得分包、转包。
以上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六、报价要求
(一)报价单位须一次性报出价格,不得更改;不得超过项目限价。否则,均视作废标处理。
(二)报价单位应仔细阅读询价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询价文件的要求提供报价文件,并保证所提供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加询价或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报价单位的报价为在项目实施期内,完成询价文件规定的工作内容的各项费用,应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材料、机械、设备、管理、临时设施、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所有费用。
(四)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其它币种报价无效。
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公章,并全部密封包装后盖骑缝章。报价文件一式一份,并保证递交的文件材料能够在截止时间之前送达并签收。
七、文件递送方式
(一)报送时间:2022年4月22日至2022年4月29日(星期五)下午18时前,现场递交凭身份证,并严格遵守本馆疫情防控相关规定,送达并签收登记。逾期送达的或以其他方式送达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二)报送地点:黄埔区开萝大道8号305-306室接收整理鉴定部(联系人:姚广军 联系电话:020-31602605)。
八、定标原则及评分结果
采用综合评分标准(具体见附件,标书要求按评分项目顺序排列),评分结果在网上公示3天。如无异议,得分最高者中标,未中标单位不再另行通知。
九、合同签订
中标单位收到中标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联系采购方办理合同签订等手续。
十、其他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或截止时间收到符合采购要求的供应商不足3家等情况,将自动终止此次询价采购活动。
最终解释权归广州市黄埔区国家档案馆所有。
黄埔区国家档案馆关于购买2022年辅助开展档案接收、整理、鉴定(第一批)服务项目评价标准.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