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健全长岭居管委会(区重点项目办)领导干部联系服务群众的长效机制,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扎实开展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工作,结合我委(办)实际,现将委(办)领导干部4月接访安排公示如下:
注意事项:
(一)根据《信访工作条例》的规定,建议群众到指定的信访接待场所就地反映问题,请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
(二)请自行准备好信访材料,简明扼要反映诉求,并对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三)多人提出共同信访事项的,请推选不超过5名代表面谈。
(四)请遵从工作人员的指引,认真填写《来访登记表》,自觉按编号候访,工作人员将按照《信访工作条例》的规定,安排接访。
(五)因时间原因,每个信访事项接访时间不超过30分钟。
(六)对已经或者依法应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解决的投诉请求,不予受理。
(七)对已经受理的信访件,在受理后60日内,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同一信访事项,不予受理。
(八)如接访领导临时有工作变动,将安排其他领导接访群众,不再另行公告通知。
广州开发区长岭居管理委员会(广州开发区重点项目工作办公室)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