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辖区商务领域安全生产管理,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改革和发展大局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广州市黄埔区商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规定,针对商务领域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现就商务领域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权力和责任清单明确如下:
一、成立商务局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职责
根据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需要,成立广州市黄埔区商务局(广州开发区商务局)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领导小组,商务局党组书记、局长担任组长,各分管局领导担任副组长,局办公室、商贸发展处、外贸发展处、商务服务业处和市场秩序处的负责同志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市场秩序处),由市场秩序处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一)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在区安委办和消安办的指导下,研究协调和解决本领域重大安全生产问题,为局各处室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进行指导。
(2)全面贯彻“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落实有关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文件和会议精神,把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纳入局领导班子的总体工作计划,统筹兼顾,科学安排。
(3)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领导,定期召开相关工作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形势分析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例会,针对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方面存在的疑难问题或隐患(重大危险源)进行分析,查找原因,制定解决方案和防范措施,并落实整改。
(4)强化对国家和省、市、区有关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决定及法律、法规和标准化建设的执行情况。
(5)协调区有关职能部门联合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安全隐患整改,协助区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商务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6)落实和推进市、区安委会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统筹全局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
(2)督促各业务处室开展安全生产工作。
(3)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联合开展安全生产检查。
(4)组织开展我局职责内的安全生产培训及宣传活动。
(5)协助各业务处室开展安全生产检查。
(6)负责局安全生产工作的信息汇总、局资料台账及档案 整理、协调和考核等工作。
(7)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各处室工作职责
(一)局办公室
负责本局办公场所的日常消防检查,防范和消除本局内部安全隐患;强化本局内部安全管控,落实本局内部安全防范措施,维护本局正常的办公秩序和消防安全。负责保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应急检查的车辆使用,协助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其他后勤服务,确保全局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开展顺利。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二)商贸发展处
配合区有关部门做好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管理工作,指导督促商贸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管理,增强防范措施。依职权对商贸集聚区、特色商业街、大型购物中心和专业批发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检查。按照局有关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计划及工作要点,建立本处室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检查台账。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相关工。
(三)外贸发展处
配合上级部门和区有关部门做好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的安全管理工作,配合督促涉及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管理,增强防范措施。按照局有关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计划及工作要点,建立本处室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检查台账。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相关工。
(四)商务服务业处
配合区有关部门做好商务服务业安全生产和消防管理工作,指导督促服务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管理,增强防范措施。依职权对住宿、餐饮等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检查。按照局有关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计划及工作要点,建立本处室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检查台账。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相关工。
(五)市场秩序处。
负责履行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依职权负责指导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局有关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计划及工作要点,建立本处室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检查台账。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相关工。
三、相关要求
(一)各处室要切实加强对所属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培训和学习,理清职责范围,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三管三必须”的总要求,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二)各处室要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加大安全生产的投入与保障,完善社会保障和安全事故应急救助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加强日常安全管理,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排查治理。
(三)严格实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各处室要及时做好各种安全生产信息上报工作。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和险情,必须立即向业务处和分管副局长报告,迅速果断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事故的进一步扩大。同时各业务处要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并将每月负责检查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情况和相关检查资料以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报送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局市场秩序处)。
(四)各处室在履行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管理职责过程中,应当相互协作、互相配合,发现生产经营单位存在不属于本单位管辖的安全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应当及时移送有管辖权的职能部门处理,并形成书面记录备查。
广州市黄埔区商务局
2023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