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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发布时间:2024-01-09    来源:广州开发区城市更新局
机构名称
职责介绍
办公室负责局机关的日常管理,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政务;负责文秘、会务、督办、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统筹政务公开、建议提案、信息化建设工作;承担党建、机构编制、组织人事、纪检监察、保密、修志、计生、工青妇等工作;负责宣传、对外信息发布工作;承担组织协调、综合调研工作;负责局机关固定资产的购置及管理、机关后勤保障等工作;承担区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策划审批科负责开展全区城市更新项目标图建库申报及调整工作;参与编制全区城市更新片区的国土空间规划;负责组织全区城市更新改造片区和实施项目可行性研究和论证;编制全区城市更新专项规划、工作方案和策略研究,编制全区城市更新中长期及年度实施计划;拟订全区年度城市更新改造片区和实施项目,划定改造范围;组织全区城市更新改造项目策划方案;负责编制全区年度城市更新专项资金计划并按计划申请、分配资金;组织全区更新改造项目改造前期工作,指导项目成立公众咨询委员会或村民理事会,指导旧村改造意向征询和旧城改造第一轮征询等工作;指导项目开展前期基础数据调查及确认、实施方案编制,组织改造方案征求意见及审查等工作,负责旧村融资楼面地价评估工作;指导改造主体做好文物及历史建筑保护方案的编制上报工作。负责制定改造方案编制规范和收件办案标准;指导开展全区更新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征求意见及审查工作;负责开展政府主导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负责牵头论证全区城市更新项目的产业定位;指导开展全区旧村项目实施方案(含拆迁安置补偿方案)的制定和表决工作;负责组织全区城市更新项目涉及的各类历史用地完善手续报批工作;对城市更新改造项目实施方案和微改造项目办理审批手续。
建设服务科负责开展全区城市更新项目标图建库申报及调整工作;统筹、协调全区城市更新项目建设相关的用地规划、报建施工等手续办理;负责统筹纳入年度城市更新计划的土地房屋征收、协商收购、整合归宗等工作;负责组织会区城市更新项目涉及的各类历史用地完善手续报批工作;协调全区完善历史用地手续项目的供地工作;组织全区城市更新项目涉及的集体建设用地转为国有建设用地的审核报批;负责全区城市更新项目发布改造公告的报批工作;负责全区城市更新综合数据的收集分析;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全区政府主导城市更新项目复建安置房的建设和分配工作。
监督管理科指导、协调、监督全区城市更新项目批后实施工作;协调改造主体做好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指导、协调、监督、考核各街镇城市更新工作;指导全区旧村改造项目开展补偿安置协议的签约工作;负责拟定全区旧村改造项目资金监管方案并实施监管;审核、监督合作企业的引入工作;指导开展全区旧城改造第二轮征询、补偿安置方案制定和签约、征收工作;落实全区城市更新改造项目的退出机制,负责协调、跟进全区城市更新改造项目的股份转让工作。
政策法规科统筹协调本单位依法行政工作,指导下属事业单位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牵头区城市更新相关政策研究、政策创新等日常工作;开展旧村改造房屋搬迁补偿行政裁决的前期筹划及组织落实等工作;负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及本单位其他法律事务;统筹信访维稳工作;组织开展区城市更新规范性文件、本单位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统筹城市更新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的咨询和宣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