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来,我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总体要求,不断完善法规制度体系,着力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切实强化法治监督,有效推动企业筹建和服务工作科学、有序发展。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维度,优化区域营商环境。
(一)进一步推动落实信任筹建举措。对符合条件的民营及中小企业开展“信任筹建”,根据《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信任筹建工作方案》,在项目申请临时用水、用电,土方平整、开挖、外运,开设路口,林木砍伐申报,规划设计报批等方面开辟“绿色通道”、建立审批容缺机制,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限和条件,调动企业积极性,加快企业筹建进度。
(二)完善“一套台账、全程辅导、专人跟进、专项验收”的验收模式。开展项目投试产验收工作,指导、跟进、协调企业完成各项验收,确保企业早日投产试。建立验收项目工作台账,实行清单管理,对企业投入生产涉及的专项验收进行辅导,专人负责,全程帮办、贴身服务,确保项目尽快完成综合验收早日投产运营,2019年全年完成60个投试产项目。
(三)建设企业筹建项目管理与服务平台及APP。打造“有呼必应”企业服务APP,使项目业主通过手机移动终端全天候,跨地域向政府有效反映企业筹建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并使问题得到统一归集、专项分析、精准分送、跟踪督办、有效解决、限时答复,切实拓宽政企之间反映问题、交流问题、解决问题的渠道,实现“企业有呼,服务必应”的问题反映和解决方式。
(四)建立企业筹建低效开发用地管理制度。为切实解决项目建设效率低下、筹建进度滞后等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工作实际,我局起草了《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低效开发项目筹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通过加强部门联动机制、建立约谈和专项询问制度、明确处置手段等方式,对企业拿地后缺乏实际投资建设意愿的行为,进行有效制约和处置。
(五)加大对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和实体经济的扶持力度。出台我局贯彻《民营及中小企业18条》实施方案,为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提供更多的服务关注度和服务资源。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强化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
(一)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制度。建立完善《推动构建新型政商关系工作办法》《政府合同管理规定》《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制度》《公务用车管理使用规定》《财务管理制度》等27项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管理行为,提升依法行政及服务水平,形成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的规范化体系。
(二)完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大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深入开展“以案治本”工作,通过学习剖析违法违纪违规典型案例,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推动落实整改措施。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认真查找明确各岗位、各环节、各流程中存在的廉政风险内容、表现形式及风险等级,建立完善制约防控措施,分级分层建立起有效预防腐败的监督管理制度,时刻保持拒腐防变警惕感。
(三)落实政务公开制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按规定编制更新政务信息公开目标,对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实行100%网上公开发布,全年主动公开机构职能、部门设置、法规制度、财政决算、总结计划、工作动态等各类政务信息39项。完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和答复工作,规范受理流程和渠道,依法回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依法开展信访和12345政府服务热线处置工作。严格按照《信访条例》《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规则》《广州12345政府服务热线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开展好群众信访、12345政府服务热线处置工作,共受理答复信访事项6宗、12345政府服务工单2宗,各项工作均按规定在法定时限内办结,没有出现当事人申请复查、复议、诉讼等情况。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完善重大决策程序制度建设。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建立完善《“三重一 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凡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经由集体研究讨论,并在纪检监察派驻组的监督下做出决定。2019年组织召开“三重一大”会议20场,切实规范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
(二)充分发挥常年法律顾问作用。根据《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行政单位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办法》等规定,聘请具有丰富执业经验的律师作为局常年法律顾问,协助我局起草相关合同协议、法律文书,开展规范性文件、政府合同合法性审查等工作,为重点难点工作、重大决策事项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提升全局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四、结合企业筹建工作职能,开展法治学习和普法宣传教育
(一)积极开展法治学习。将学习宪法、党内法规、企业筹建法律法规、上级部署法治学习内容列入学习计划,通过组织局党组专题学习会、干部大会、邀请职能部门授课、参加区内培训以及广州市公务员“网络大学堂”等多种形式开展法治学习,认真参加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的法治工作意识和水平。
(二)组织开展企业筹建工作业务培训。根据我局企业筹建和服务工作职能组织开展专题集中业务培训,向区内各筹建项目企业、投试产项目企业和服务对象宣贯教育项目建设、行政审批、投产验收、经济统计、安全生产等相关法律法规,全年组织企业固定资产投资统计、企业筹建业务、企业投产综合验收业务培训等集中培训3次,参与企业100余家次。
五、2020年依法行政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深化信任筹建改革。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不断完善企业筹建和投产验收服务机制,进一步细化并落实信任筹建改革举措,将更多的项目纳入信任筹建范围,结合各项目的特点和实际情况,积极推行带规划设计方案土地出让模式,在企业筹建各环节推行信任审批、容缺审批,实施项目投试产“精准”验收,促进越来越多筹建项目实现“开发区速度”,推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
(二)进一步推进企业筹建制度化程序化。建立健全企业筹建项目工作台账,优化完善企业筹建工作ISO流程,全面梳理内设机构各岗位工作职责,摸清各项业务工作和内部管理工作的办理主体、条件、程序、期限、监督渠道等,推动企业筹建工作从随机性向制度化转变,从被动协调向主动服务提升。
(三)进一步强化企业筹建队伍法治意识。继续将全体干部职工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作为提升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的重点,完善依法行政学习培训计划,开展多形式法治学习教育,将法治意识贯彻于企业筹建工作全流程,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推行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为建设法治企建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