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黄埔区夏港社区艺术培训中心:
你方申请届满续办及变更办学内容等事项的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等文件规定及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要求。经研究,同意你方届满续办(办学许可证号:教民144011670000798号)及变更事项,具体如下:
一、办学地址修改为广州市黄埔区青年路244号202房、246号202房(即原广州市黄埔区夏港街东园八街244-246号二楼东侧)。
二、办学内容由舞蹈、声乐、瑜伽等变更为6-13岁中小学生声乐培训。
三、校长为马平,学校类型为非营利性非学历教育,办学许可证有效期限至2023年11月05日止。
请依照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相关登记及备案手续,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依法依规办学,遇国家法律政策调整时,你方应严格遵守执行。
此复。
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
2021年10月11日
(联系人:戴鉴雄、管礼恒,联系电话:82181487、821814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