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黄埔港湾文化培训中心:
你方申请届满续办的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方届满续办,机构名称为广州市黄埔港湾文化培训中心,办学地址为广州市黄埔区开发大道681号202铺。
二、办学有关事项
(一)校长:刘少瑜;举办者:刘少瑜。
(二)学校类型:非营利性培训机构。
(三)办学内容:非学历教育、中小学文化艺术类(限书法)、科技类(限少儿编程)校外培训。
(四)主管部门: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
(五)办学许可编号:教民144011270000248。
(六)办学许可证有效期限至2027年3月16日止。
三、请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相关登记及备案手续,依法依规办学,遇国家法律政策调整时,你方应严格遵守执行。
四、如遇特殊情况,机构停办或解散,应及时交回办学许可证(正、副本)、公章,并依法进行财务清算,一切债务由办学举办者负责。
此复。
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
2024年3月25日
(联系人:梁婉花,联系电话:821814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