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10日至5月19日,广州市黄埔区审计局(广州开发区审计局)对我局进行了审计。我局于2023年8月11日收到审计报告等审计结果文书,审计组对我局相关情况进行了客观公正的评价,同时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审计意见和建议。我局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分析,并采取相关措施完成了整改。现将审计整改结果公告如下:
一、对“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项目研发补贴兑现口径不符合规定问题”的整改
已完成整改。已根据相关规定,按程序修订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项目研发补贴办事指南,并按新修订的办事指南启动企业政策兑现。
二、对“向不符合兑现条件的企业发放办公场地租金补贴问题”的整改
已完成整改。一是已核查该注销企业情况,并已完善多部门联动机制;二是已重新梳理修订港澳青创10条相关办事指南,建立清晰严谨的政策兑现工作规范。
三、对“对创业英才项目跟踪管理不到位,未收回创业英才项目结余资金问题”的整改
已完成整改。已回收相关资金,并加强创业英才项目跟踪管理工作。
四、对“对个别项目异常情形跟进处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阶段已完成整改。已对相关项目进行处理,持续加强对签约引进项目的跟踪和服务工作。
五、对“对领取扶持资金后注销或迁出的企业未启动处置程序问题”的整改
已完成整改。我局已建立并完善迁移、减资、注销(吊销)等工商变更会签机制,将历年领取财政扶持资金企业列入重点关注企业,实时更新名单同步发送至区市场监管局,明确所有重点关注企业在注销或迁出等工商变更前,需会签我局意见。
六、对“未研究处理3家企业未按申请名单发放企业人才奖的情况问题”的整改
已完成整改。已督促企业按照核定名单发放企业人才奖,在审计期间企业已按要求整改。
七、对“在项目管理过程中未跟踪创业英才持股情况问题”的整改
已完成整改。已完成相关项目核查处理,在日常管理和年度考评中加强对创业英才持股情况监督管理。
八、对“未建立政府采购内部管制度及合同内部管理制度。”的整改
已完成整改。已建立政府采购内部管制度及合同内部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