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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发布时间:2023-05-22    来源:本网


广州市黄埔区农业农村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加挂广州市黄埔区乡村振兴局牌子中共广州市黄埔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局  

区农业农村局主要职责是:  

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组织起草农业农村有关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负责农业综合执法。参与农业农村经济与发展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议。  

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会同相关部门推进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和农耕文化建设工作落实。指导监督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统筹全区扶贫开发工作,牵头拟订相关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市内扶贫开发工作督查考核评估等工作。  

拟订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牵头负责农村综合改革有关工作。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和休闲农业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蔬菜、花卉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渔业管理和渔政渔港监督管理。负责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组织实施工作。  

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监督实施有关农业生产资料标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牲畜屠宰行业管理。  

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负责全区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组织疫情扑灭工作。  

十一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区级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二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三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四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本部门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依据法律、法规及黄埔区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的授权,本部门职责履行范围涵盖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全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