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广州高新区聚集“黄埔人才”实施办法》(穗埔组通〔2020〕17号)、《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广州高新区技能人才培养奖励办法》(穗埔组通〔2020〕42号)、《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广州高新区技能人才培训平台申报指南》要求,经专家审核和现场评估,并经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现将认定审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将按规定给予10万元建设资助。
一、公示时间
2021年12月24日到2021年12月30日。
二、意见反映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黄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异议请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具体列举异议理由和相关事实证据。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写明自己的真实姓名、单位、职务职称、联系地址及电话;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写明联系人及电话,并加盖单位公章。不签署真实姓名、不加盖单位公章或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三、受理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0-82086232
联系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香雪大道中87号A2栋1401室
邮政编码:510530
广州市黄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
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 广州高新区2021年度技能人才培训平台认定公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