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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发布时间:2024-01-03    来源:本网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编制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区域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的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三)负责促进就业和职业培训工作,拟订全区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依法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健全就业援助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就业训练机构的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关于境外人员到本区就业的管理政策;负责就业、失业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牵头拟订符合区域产业发展的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的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负责指导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负责公费医疗的管理和公费医疗制度的改革;负责指导退休人员管理工作,完善退休人员管理服务体系。

  (五)牵头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贯彻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指导和协调企业工资分配关系;组织实施职工福利待遇标准、工龄政策和离退休政策;负责工伤认定。

  (六)贯彻落实上级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有关政策,推进全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七)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综合管理工作。

  (八)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评价和培养的相关工作,负责专业技术职务综合管理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

  (九)负责全区博士后管理工作,开展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申报、建设和管理以及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人才引进落户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对外交流合作。

  (十)组织实施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负责落实劳动、人事争议预防、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执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开展信访工作。

  (十二)负责本部门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十三)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本部门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十四)完成区委、党工委、区政府、管委会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本部门日常事务,承担局内会议及其他重要活动的筹备和组织工作;督促检查工作部署、决定事项、领导批办交办事项等的落实情况;组织起草文件文稿、领导讲话、工作报告,承担政务公开、编发工作信息、审核发布公文等任务;负责机要保密、印章管理、档案管理、后勤服务和接待等行政管理工作;负责统筹本局信息宣传工作;协调各科室、局属各单位之间的业务工作;负责本局党建、党风廉政建设、人事、财务、计生、安全生产、资产管理等工作。

  (二)综合法规科。统筹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调研、区域人力资源动态数据监控,提出促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政策性建议;组织起草重要规范性文件,并负责本局规范性文件、政策法规制度汇编以及对外合同等的合法性审核;牵头组织对政策法规的评估工作;指导和协助各科室有关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工作;负责检查、指导政策法规的实施和政策咨询工作;负责本局的普法工作;负责制定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负责信访举报工作,对群众来信来访及投诉进行跟进处理。负责牵头开展本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受理、审批(审核)本局的行政审批(行政许可和行政备案)事项。

  (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指导协调全区各单位实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承担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综合管理工作;负责非参公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调配、考核、纪律、奖惩、培训、申诉控告、辞职辞退、人员统计分析等工作;负责全区非参公事业单位科级职务任免备案工作;负责机关工勤人员的聘用管理、晋升、考核、奖惩等工作;负责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设置、职务聘任和聘后考核工作;负责事业单位人员提前退休审批事项;负责审批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延迟退休事项;负责事业单位编制人员聘用合同管理工作;负责事业单位编制人员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综合管理及相关管理制度制订工作。

  (四)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挂博士后管理办公室牌子)。组织承接省、市相关部门下放引进人才入户审核权限;组织实施全区在职人才引进和应届大中专毕业生接收工作;负责学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奖励扶持政策的兑现;负责广东人才优粤卡和广州人才绿卡政策制定及组织实施工作;组织选拔和推荐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各学科、技术带头人;负责组织实施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的日常管理、考核和换届工作;承担职称制度改革任务;指导和管理全区职称工作;组织实施全区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认定、确认工作;承担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的规划、培养、选拔和综合管理服务工作;综合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承担本区博士后管理服务工作。

  (五)工资福利科。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和福利政策,拟订本区机关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和福利待遇的具体实施办法;负责区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管理、工资统发工作,承担区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变动审核和审批;负责区属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的核定工作;指导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各类假期的规定;承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丧葬费、抚恤金、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等福利审批工作;指导协调机关工作人员体检工作;负责统筹协调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结构及工资水平调查统计工作。

  (六)就业促进科(挂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负责促进就业、大众创业和技能培训工作。拟订统筹城乡就业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负责区域企业用工需求、人力资源结构和用工薪酬调查工作;对企业职工工资和收入分配进行宏观管理、协调和指导;负责在职、非在职人员福利构成情况统计工作;拟订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政策;拟定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执行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政策、制度;参与跨地区劳务协作的业务指导和管理工作;组织农民工就业政策落实工作;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配合开展人力资源中介服务机构和劳务派遣机构的审批工作,做好指导、监督和管理工作;负责拟定全区就业专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拟订劳动者职业培训政策、规划;拟订符合产业发展的技能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拟订职业技能人才培养和技能竞赛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区公共实训基地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协调工作;负责辖区内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及公办学校参与举办民办职业机构的管理,指导职业培训机构的师资队伍建设和业务建设;负责兑现黄埔工匠、优秀技能人才住房补贴等区域技能人才奖励政策。

  (七)社会保障科。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各项社会保障政策,完善全区社会保障体系;编制和组织实施区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指导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负责征地项目社会保险审核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工伤保险政策法规;组织指导工伤保险政策宣传培训工作;负责工伤案件受理、调查、认定工作;负责处理工伤认定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负责各类工伤案件统计、分析、上报工作。

  (八)劳动关系科。承担落实劳动关系调整政策,拟订组织实施办法;承担指导和协调劳动关系处理工作,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负责在全区范围内推进用人单位与员工建立和谐劳动关系;负责在全区范围内推进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和谐劳动关系工业园区、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区的创建、年度审查工作;拟订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制度规范和组织实施办法;承担集体合同签订、审查备案工作;负责指导劳动人事争议预防、调解和仲裁工作;负责建立健全基层劳动调解组织;负责组织实施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审核区属企业倒闭、破产、改制等职工分流安置方案;指导协调区属企业职工分流、安置工作;负责辖区内企业经济性裁员备案工作。

  (九)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一大队。负责科学城片区(云埔街、萝岗街、联和街、永和街、长岭街)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依法处理区域内举报投诉、纠正和查处违法行为;指导镇(街)网格前台工作;负责处理突发性应急劳资纠纷事件和群体性劳资纠纷事件;具体实施专项执法工作;开展劳资纠纷风险预警防范。负责组织实施专项执法行动;开展行政执法案件受理、审核、录入工作;开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工作;负责管理劳动保障监察队伍,组织劳动保障监察队伍培训学习;牵头处置重大负责处理突发性应急劳资纠纷事件和群体性劳资纠纷事件,协助其他执法队处理突发性应急劳资纠纷事件和群体性劳资纠纷事件;负责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信息报送、档案管理等综合保障工作。

  (十)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二大队。负责监察临港片区(黄埔街、鱼珠街、南岗街、文冲街、红山街、穗东街、大沙街,长洲镇、夏港街、生物岛)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依法处理区域内举报投诉、纠正和查处违法行为;指导镇(街)网格前台工作;负责处理突发性应急劳资纠纷事件和群体性劳资纠纷事件;具体实施专项执法工作;开展劳资纠纷风险预警防范。

  (十一)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三大队。负责知识城片区(新龙镇、龙湖街、九佛街)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依法处理区域内举报投诉、纠正和查处违法行为;指导镇(街)网格前台工作;负责处理突发性应急劳资纠纷事件和群体性劳资纠纷事件;负责处理突发性应急事件和群体性事件;具体实施专项执法工作;开展劳资纠纷风险预警防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