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和有关要求,现公告本单位2023年度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欢迎社会各界客观、真实地对是否存在以下问题进行反映:
一、没有依照法定权限、程序、条件进行审批,或以备案、登记、年检、监制、认定、认证、审定等形式变相设定或实施行政许可的;
二、没有公开公示行政许可实施主体、依据、条件、期限、流程、裁量标准、收费标准和申请材料、申请办法、申请书格式文本、咨询投诉方式等,或公开公示不明确的;
三、受理条件和程序不规范,或擅自增加行政许可条件、环节的;
四、补正告知不规范,要求多次补充申请材料的;
五、办理效率低下,办理流程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行政许可的;
六、不能及时、客观地调查处理投诉举报的;
七、工作人员索取或收受礼物、好处的;
八、实施行政许可过程中要求申请人购买指定商品或者接受指定人员、组织提供服务的,或者要求申请人参加不必要的付费培训、会议等的;
九、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的事项,指定或者变相指定人员、组织的;
十、没有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依法有效实施监督检查的;
如您认为在行政许可实施过程中还存在其他问题,欢迎一并提出意见建议。我们将对您反映的情况和您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
感谢对我区行政许可评价工作的大力支持!
附件:1.广州市黄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
2.广州市黄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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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黄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19日
附件1
广州市黄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
根据《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现将本单位2023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3年,我局共有以下行政许可事项:职业培训学校办学审批(含筹设);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劳务派遣经营许可。均已进驻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广东政务服务网)。2023年度,我局行政许可申请量为1379宗,其中受理1379宗,不受理0宗。行政许可办结量为1379宗,其中许可1379宗、不许可0宗。
(一)依法实施情况。我局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许可权限、范围、程序、条件,不存在变相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情况。重视对行政许可配套规范性文件的清理、修改、完善,及时进行动态调整。注重改革创新提高办事效率,对各项行政许可事项缩短办事期限。将企业实行不定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劳务派遣经营许可,以及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变更审批业务的承诺办结时限均压缩为1个工作日。
(二)公开公示情况。以审批事项全流程网办为契机,进一步梳理行政许可事项的办事指南,对实施主体、依据、程序、条件、期限、裁量标准、申请材料及办法、收费标准、申请书格式文本、咨询投诉方式等信息加以明确细化。同时,我局及时将行政许可实施和结果的情况在广州市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黄埔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三)监督管理情况。我局制定了实施行政许可有关监管制度和标准,进一步规范了行政许可事项名称、实施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时限、受理范围,严格按照部、省、市相关规定实施监管。每年进行全区人力资源市场清理整顿活动,及时发现、查处有关违法违规情况。开展对行政相对人活动的监督检查共1740次,未发现违法违规的情况。
(四)实施效果情况。对申请人加强指导、精细服务,积极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转变过去按部就班的管理方法,实行主动提醒告知。各项行政许可工作已达到设立行政许可时预期目的和效果的情况,在规范市场和社会秩序、推动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提高经济和社会效益等方面取得的良好成效,行政相对人的认可度和满意度较高,未出现对行政许可行为的投诉。
(五)创新方式情况。企业实行不定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劳务派遣经营许可,以及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变更审批业务均已经实行全程网办,可以实现0次到场,且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劳务派遣经营许可实行承诺制审批。
(六)推行标准化情况。我局按规范的行政许可事项名称、实施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时限、受理范围办理行政许可业务,无法律依据的材料一律不收,并将各项许可的权责清单公之于众,接受群众的监督。各项许可事项的《办事指南》在广东政务服务网等省、市审批业务办理网站及黄埔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
二、存在问题和困难
(一)因无法联系到商事主体而加大监管难度。在事中事后监管过程中,发现部分机构存在无法通过市场主体登记的联系信息与其工作人员取得联系、市场主体住所发生改变而未履行变更手续且无法取得联系等情形。
(二)部分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与实际工作事项不对应。《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中,涉及职业培训学校事项为:56-职业培训学校筹设审批、57-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许可,经查询广东政务服务网,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许可涉及中外办学,实施主体为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市、区级人社部门无办理此业务权限;目前我局暂未收到广州市人社局通知认领此两项事项,我局现开展的行政许可工作为:1.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新设立审批;2.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变更审批。现存在新旧许可事项清单更换期间,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与实际工作事项不对应的困难,亟待上级部门统筹调整。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及有关建议
(一)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通过组织开展日常检查、全覆盖检查和专项执法检查等方式,加大对行政许可申请人的监管力度。同时根据日常检查管理、举报投诉、机构开展诚信服务承诺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定期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通报年度内未正常经营的机构名单并将此类机构纳入异常经营名录管理。
(二)做好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对《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规范引导行政相对人。
(三)不断提高行政许可审批人员素质。加大业务培训力度,加强行政许可审批人员业务水平,努力提高队伍素质。
附件2
广州市黄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