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社区矫正档案管理工作指引》文件要求,为了加强档案管理,规范档案收集、整理工作,有效保护和利用档案,广州市黄埔区司法局需采购社区矫正档案文书整理服务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一、 采购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社区矫正档案文书整理服务
(二)采购需求:
二、 项目管理要求
(一)组织实施要求:服务供应商应合理做好2023年档案整理服务项目工作安排和时间节点,并进行精心的组织实施。
(二)项目服务人员和期限:供应商固定安排不少于2名高素质档案技术持证人员驻点服务,不得随意调动,服务时间是签订合同之日起4个月内。
(三)项目验收要求:服务供应商提交的档案整理成果应通过服务采购单位组织的内部审核。
三、项目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22—2015)、《广东省社区矫正档案管理工作指引》、《广州市黄埔区国家档案馆、广州开发区档案馆档案接收标准(试行)》的通知。
四、供应商报价
(一)报价时间:2024年3月14日至2023年3月18日(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二)报价方式:
1.报价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1)报价文件应用文件袋密封好,在文件袋上写明项目名称以及报价单位名称;
(2)供应商应准备报价文件一份;
(3)报价文件均须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或打印,由法定代表人或经过正式授权并对供应商有约束力的代表在正本上要求的地方签字;
(4)报价文件封面均须由供应商加盖供应商公章;
(5)报价文件的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报价文件的签字人用姓氏或首字母在旁边签字才有效;
(6)在询价文件中已明示需盖章及签名之处,报价文件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并经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7)传真和电传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2.报价文件递交
(1)报价文件由各参加报价的服务商代表在规定的询价时间前递交至询价地点(邮寄无效),逾期送达的将视为无效。
(2)报价文件提交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司法局(广州市黄埔区水西路12号A栋233室)。
(3)联系人:巫小姐,电话:020-82383877。
(三)报价规则:
1.供应商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供应商应具备档案中介服务资质,并在广州市黄埔区档案局备案。
(3)供应商必须具有为广州市机关(事业)单位档案服务的相关经验。
(4)供应商具备政府机关档案整理业务经验者优先。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不允许将项目分包或转包。
2.报价文件
(1)内容
1.供应商情况介绍;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5.报价书(加盖公章);
6.供应商资格所要求的相关材料。
(2)报价要求
1.要求供应商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2.供应商应仔细阅读采购公告的所有内容,按照采购公告的要求提供报价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或恶意低价行为的,将取消其参加询价或成交的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报价单位的报价为在项目服务期内,完成采购公告规定的工作内容的各项费用,应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资料、管理、调研、咨询、研讨、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询价单位根据工作范围自行测算报价。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
(四)补充事项:1.所有报价均应已包含国家规定的所有税费;2.报价不高于9.5万元。
五、成交规则
1.评审时间及评审标准
(一)评审时间:2023年3月20日。
(二)评审标准:采用综合评价采购方式实施本次采购,质量、服务相同,分数最高者中标(中标者,发中标通知并另行签订合同;未中标者,不再通知)。
2.评分标准
2023年档案整理服务项目评分标准如下表
六、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司法局(广州市黄埔区水西路12号A栋233室)。
联系人:巫小姐,电话:020-823838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