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转职能”加强区管国企审计监督。利用机构改革的契机,实现对区管企业由国资内部监督管理的“监事会”向加强外部监督管理的“审计专员办”职能转变,立足经济监督定位,构建“日常监督+专项检查”的工作模式,以全过程监督服务国企业务高质量发展。
二是“强指导”促进企业规范管理。深入区管企业调研,了解企业内审工作难点、痛点,开展现场业务咨询、政策解读,搭建国企内审工作交流平台,举办内审培训国企专场,开展内审专项检查,审阅内审报告,加强企业内审指导,提升企业审计工作质量。
三是“促成效”推动企业提质增效。高度重视企业内审整改,对内审发现的问题,通过审计专员办提醒、询问、跟踪等方式推进落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着力在闭环上下功夫,积极探索“审计+督查”的模式,推动企业扎实做好审计整改的“下半篇文章”,健全整改长效机制,提升审计监督效能。 (丘凤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