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加强统计法治工作不仅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确保统计调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重要抓手。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以下简称《统计法》)颁布40周年,作为统计工作者,要加强学习领悟党的二十大精神,做好《统计法》宣传普及工作,铸牢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把“依法统计、依法调查”贯穿于工作始终,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统计工作氛围,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撑。关于做好新时代统计法治工作,我分享几点自己的感悟。
一是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持续强化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思想认识。高质量的统计数据能够为经济社会发展指明方向,在把握国情国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引领作用,有利于促进中国式现代化产业体系的建设。作为统计工作者,要深刻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深入贯彻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断增强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思想意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不断增强做好统计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应用到统计工作当中去。
二是纵深推进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全方位、多角度增强统计工作者依法统计意识。一方面,要推动落实统计法律法规进各级党校培训学习制度,加强对新履职的各部门、各街镇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统计法治和统计专业知识培训,帮助领导干部牢固树立依法统计意识,抓好“关键少数”,发挥领导干部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动全社会遵守《统计法》的重要引领作用。另一方面,对于各级统计工作人员和统计调查对象,要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组织教育培训会议,制作宣传海报,开展统计法治知识竞答,通过对《统计法》的宣传和普及,既提高统计员的法治意识,也提高统计调查对象对统计工作的支持、理解与配合。
三是谨防弄虚作假、防少报漏报,通过完善统计监督协作机制为高质量统计数据保驾护航。统计违法案例犹如警钟,时刻提醒统计工作者坚守统计法律法规、拒绝数据弄虚作假。一方面,要深刻认识统计造假的严重危害性,数据不实会误导党和国家的发展决策,透支政府公信力,必须切实做好统计“两防”,既防弄虚作假,也防少报漏报,守住统计数据质量底线,发扬斗争精神,敢于同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作斗争,领导干部要树立健康的政绩观,警惕侥幸心理滋生;另一方面,要压实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主体责任,健全统计监督与各类监督协作配合机制,加强统计机构与巡视、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部门的贯通协调,形成系统完备、协同高效、约束有力的统计法治监督格局,推进力量整合、程序契合、工作融合,发挥好监督检查合力作用。
统计工作责任重大,必须牢牢坚守新时代统计工作的初心和使命,坚持科学统计、守正创新,交出一份份真实准确的统计报表和科学有效的统计分析,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撑,努力在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新征程上走在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