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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发布时间:2023-12-28    来源:本网

  (一)办公室。综合协调机关事务,拟定和监督执行机关的各项工作制度。负责文电、督办、会务、机要、保密、档案、编志、安保、信访维稳、财务、审计、资产管理、后勤等机关日常运作。负责人事管理、机构编制、纪检监察、党务、案件回访、劳动工资、退休人员管理服务、计划生育、统战、工会、共青团、妇女等工作。统筹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统筹安排和监督有关专项资金的使用。协调、组织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方面的交流。完成领导交办任务。

  (二)法规科(行政审批科)。承担规范性文件等机关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本部门应对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相关工作;负责机关推进依法行政综合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负责对重大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核、监督和指导;牵头权责清单相关工作。负责本区安全生产方面行政审批项目的相关工作,以及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备案及其他公共服务事项等工作。制定行政审批项目的办理流程、审批标准等。负责行政审批政策咨询、业务查询和信息发布工作。负责行政服务中心一站式应急管理窗口管理。组织指导诚信体系建设相关工作。完成领导交办任务。

  (三)应急指挥科。承担应急值守工作。拟定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分级应对制度。统筹应急处置指挥,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负责事故接报工作,办理向上级应急管理部门和区委区政府报送的相关紧急重要事项。统一指挥协调各类应急救援队伍、消防大队以及街镇一级应急管理队伍参与应急救援工作。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受理举报投诉及兑现奖励等工作。承担区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日常工作。完成领导交办任务。

  (四)综合协调科。综合分析全区应急救援、安全生产形势,提出相关对策建议。组织编制区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规划。负责制定全区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年度工作计划、考核目标。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各部门和各镇(街)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组织开展全区综合性安全生产检查督查。负责对应急救援和安全生产重大措施落实情况以及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情况督查、督办。负责组织全区应急管理、安全生产考核奖励工作。牵头改革工作。负责年度监管任务指标的分解和定期通报。承担区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完成领导交办任务。

  (五)科技和宣教科。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工作,牵头建设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完善相关信息传输和共享;协调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技术的研究工作;指导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学会、协会工作。汇总、统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数据。牵头专家库建设和第三方机构的管理工作。负责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新闻发布,负责舆情监测和应对、文化建设、新媒体建设和管理。牵头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完成领导交办任务。

  (六)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科。负责辖区内化工、医药、烟花爆竹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和许可使用)单位的相关监督管理工作。配合上级部门开展危化品生产、带库经营和许可使用单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牵头统筹辖区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单位专项工作。依监管清单实施执法监察。完成领导交办任务。

  (七)基础监督管理科。统筹辖区内工矿商贸企业(不含以下领域和单位: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的相关监督管理工作。牵头非煤矿山、粉尘涉爆、冶金、机械制造等重点行业领域的监管和专项工作。牵头区内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依监管清单实施执法监察。完成领导交办任务。

  (八)行业监督管理科。牵头辖区内石油天然气管道(城镇燃气除外)相关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以及新筹建投产企业的安全监管。牵头建设项目用地咨询工作。配合建设、发改、交通、旅游、商务、市场、教育、环保、港务、城管等行业部门开展工作。依监管清单实施执法监察。完成领导交办任务。

  (九)自然灾害协调科。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开展水旱、冰冻、台风等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指导行业部门对全区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防风、抗旱调度,组织协调冰冻、台风防御准备工作。负责防震减灾和地质灾害救援的监督管理,依法组织指导、协调、监督、检查防震减灾和地质灾害救援工作,负责地震监测预测、地震灾情速报等工作,指导协调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完成领导交办任务。

  (十)火灾防治管理科。负责森林防火巡护、火灾救援、火源管理工作。负责森林火情监测预警工作,发布森林火险、火灾信息。管理森林防火队伍,组织指导督促街镇、相关部门做好森林防火工作。按中央有关改革部署,协调有关消防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任务。

  (十一)应急救援和预案管理科。承担区应对一般灾害指挥部现场指挥的组织、协调工作。组织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现场处置与救援的协调工作。统筹、指导各类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区内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应急救援队伍教育训练,指导应急管理社会动员工作。统筹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修订全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一般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负责各类应急预案的衔接协调。组织实施全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演练,指导、督促相关部门开展专项预案演练,统筹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工作。完成领导交办任务。

  (十二)综合减灾和应急物资保障科。组织拟订区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组织编制避难设施规划并推动建设,建立安全生产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指导协调配合相关部门拟订防灾减灾专项规划。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的协调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和减灾能力调查评估。组织编制城乡应急空间规划。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编制应急救援、救助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按权限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及监督使用;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指导减灾示范社区创建。负责自然灾害数据统计。承担区减灾委员会日常工作。完成领导交办任务。

  (十三)执法和调查评估一科。分片开展安全生产执法综合性工作。组织指导执法计划编制工作。负责街镇执法队伍标准化建设和业务指导。负责行政执法数据统计和生产安全事故、自然灾害事故的统计分析。负责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处置和调查处理,负责一般自然灾害事故调查评估。协助上级部门开展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牵头组织、协调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参与相关应急救援工作。完成领导交办任务。

  (十四)执法和调查评估二科。分片开展安全生产执法综合性工作。组织指导执法计划编制工作,负责街镇执法队伍标准化建设和业务指导。负责行政执法数据统计和生产安全事故、自然灾害事故的统计分析。负责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处置和调查处理,负责一般自然灾害事故调查评估。协助上级部门开展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牵头组织、协调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参与相关应急救援工作。完成领导交办任务。

  执法和调查评估一科、执法和调查评估二科具体片区范围由区应急管理局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