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开发区、黄埔区促进民营
经济发展壮大的行动方案的通知
广州开发区管委会直属各单位,黄埔区各街道、镇,区府属各单位:
《广州开发区、黄埔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行动方案》经管委会、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实施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向区发展改革局反馈。
广州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18日
广州开发区、黄埔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
壮大的行动方案
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推动我国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力量。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及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切实有效地帮助民营企业消痛点、解难点、疏堵点,鼓舞民营企业发展士气、信心,为经济发展注入强大力量,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决策部署,践行“中小企业能办大事”,落实广东省“制造业当家”、广州市“制造业立市”、黄埔区“万亿制造”的重大战略部署,推动各类资源和力量下沉,全力推动企业增产增值增效,推动民营企业做大做优做强,为我区高质量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四个出新出彩”,继续在高质量发展方面发挥领头羊和火车头作用提供有力保障。
二、加快政策集成创新,全力推动政策落实落细
(一)持续强化政策供给,加快推进政策兑现
加强统筹协调,构建灵活精准的“1+N”高质量发展政策体系,推动专项政策落地落实,赋能民营企业做优做强(责任单位:区政研室会同区发展改革局等有关部门)。积极创建“中小企业能办大事”先行示范区,着力构建大中小企业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企业发展生态,实现中小企业发展全周期全过程精准服务(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加快推进政策兑现,推行“一门受理、限时办结、免申即享”改革,强化政策沟通和预期引导(责任单位:区政研室)。完善支持政策直达快享机制,不断完善直达资金管理制度,健全长效管理机制(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全面落实公平竞争政策制度,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出现排除或者限制公平竞争、干预或者影响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等情况,坚持对各类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平等对待(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会有关部门)。
(二)加大融资支持力度,提升民营企业竞争力
打造科创金融服务矩阵,依托广州科创金融服务基地、金融服务超市等高端金融服务平台提供一站式科创金融服务(责任单位:区金融局)。搭建民营及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及融资对接平台,提升融资对接效率和精准性,优化普惠贷款风险补偿机制,提供贷款贴息支持(责任单位:区金融局)。落实“工业快批10条2.0”“赛龙夺锦10条”,统筹政银企全要素,助力企业快批快建快投产,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为企业提供金融产品支持(责任单位:区金融局、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组建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基金,开发一批基础设施不动产信托投资基金(REITS),用好区属国企投资基金,发挥粤港澳大湾区科技创新产业投资基金作用,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区内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金融局、开发区基金集团)。
(三)强化政策支持,调动民间投资积极性
加强政府投资引导带动作用,建立吸引民间资本投资重点领域项目储备库,定期梳理遴选项目面向民间资本推介,鼓励民间投资参与重大项目建设运营,探索采取特许经营模式鼓励民间投资(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投资促进局、区科技局)。研究制定我区“平急两用”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及配套政策措施,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医疗设施、体育馆、展览馆、文化馆、乡村民宿等“平急两用”基础设施建设(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卫生健康局、中新知识城合作事务办)。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在超大特大城市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的工作部署,创新改造模式,鼓励和引导民营资本改变城中村改造依赖房地产开发平衡的固有思维,发挥业态策划、产业导入等优势,积极参与我区城中村改造项目(责任单位:区城市更新局)。积极鼓励符合条件的项目积极申报REITs试点,鼓励通过直接参与建设、股权投资、参与盘活存量资产、债权投资等方式吸引民间资本参与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支持民营中小企业全面融入全区重点产业链建设,在供应链产业链招投标项目中对大中小企业联合体给予倾斜(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支持民间投资参与科技创新项目建设,推动社会力量参与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加快建设国家级科创平台和大科学基础设施,支持民营企业建设研究院,推进科技创新孵化载体建设(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科技局)。
(四)促进平台经济发展,提振中小企业信心
加快平台经济标准体系创新,为平台企业提供知识产权、商事协调、法律顾问等服务,提升平台企业国际竞争力(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知识产权局)。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推动工业互联网平台发展,有效带动中小企业联动创新(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落实《黄埔区扶持直播电商行业发展措施》,支持电商平台企业帮助入驻企业拓展线上交易(责任单位:区商务局)。提升常态化监管水平,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效能,促进平台企业规范健康发展(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五)强化人才要素保障,打造人才集聚“磁场”
持续完善人才政策体系,高质量建设国际人才自由港等人才服务载体(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科技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中新知识城合作事务办)。搭建民营企业求职信息对接平台,持续铺设“金刚钻人才驿站”等人才交流服务载体,优化“黄埔人才指数”系统,打造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优秀样板,积极培育引进国际一流猎头机构(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优化“上管老、下管小”人才服务体系,用好用活“黄埔人才引导基金”,完善国际人才金融服务超市功能(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金融局)。健全人事管理、档案管理政策机制,实施“万名工匠”培养工程,举办“黄埔创业之星”遴选活动,优化常规职称服务,强化企业和新研发机构自主评审(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大力推进校企合作、产教融合,推进职业教育(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三、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激发中小企业生机活力
(六)深化营商环境改革,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
加快推进新一轮营商环境改革,聚焦产业高质量发展,统筹推动营商环境改革2023年版141项举措落地见效(责任单位:区营商环境改革局)。持续推行企业准入准营“极简模式”,拓展“一类一策”改革范围,开展食品经营许可“一证多址”改革。优化“黄埔兑现通”平台功能,持续推行惠企政策“免申即享”(责任单位:区政研室、区市场监管局)。打造集成式“云招商”服务平台,为投资方投资、选址提供便利(责任单位:区投资促进局)。推动建设“埔企通”一站式数字化企业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企业服务(责任单位: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打造“埔经济”运行分析平台,加强经济运行大数据共享分析应用,建立企业引进—筹建—投产—经营全流程服务体系,精准调度解决影响企业生产经营问题(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落实“财税智造10条”,持续开展“埔税春风”系列行动,探索建立科创企业清单、“一项目一策”定制服务等税收优惠,建设“产学研”一体化税收服务示范点(责任单位:区税务局)。建设国家级区块链创新应用综合性试点项目——企业链上服务平台,开通企业链码,助力“链上通办”的政务服务流程再造(责任单位: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七)持续破除市场准入壁垒,降低市场交易成本
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按照“非禁即入”原则,开展市场主体商事登记工作(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积极扩大联合体投标和大企业分包,降低中小企业参与门槛,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份额不低于预算总额40%,非预留项目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价格优惠,全面取消投标保证金(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八)完善社会信用激励约束机制,提升守信企业获得感
搭建区级信用信息平台(信用黄埔网),提升信用数据归集共享水平,推出企业公共信用评价指标体系2.0版(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市场监管局)。依托粤港澳大湾区中小企业信用服务中心持续运作,加强园区信用公共服务,落实“信用15条”,以信用“变现”助力中小企业办大事(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金融局)。优化升级筹建服务机制,用足用好“带方案出让土地”等“拿地即动工”措施,持续实施承诺制信任审批,建立全链条信用管理机制(责任单位:区民营经济和企业服务局、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区营商环境改革局)。深入开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专项治理行动,推动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完成信用修复,大力推广信用修复,加强“信易+”政策推介及宣传引导,提高政策知晓度和覆盖面(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
(九)完善市场化重整机制,助力民营企业纾困重生
鼓励民营企业盘活存量资产回收资金,用于新的助力重大战略、符合政策鼓励方向的项目建设,形成良性投资循环(责任单位:区法院)。加大“个转企”支持力度,优化业务办理、补贴奖励、税收优惠等相关政策,提供办理手续“极简模式”,降低转换成本(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十)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激励中小企业创新发展
集成修订知识产权扶持政策,深化知识产权综合运用和保护改革试验,推进知识产权服务领域国家级平台建设。持续推进“十百千”等知识产权质量提升工程,加快建设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推进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大力推动品牌经济发展。加大商业秘密保险和知识产权海外侵权责任险推广力度,围绕全区重点产业建设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和保护工作站(责任单位:区知识产权局)。完善“行政调解+司法确认”模式,依法严厉打击侵权假冒、非正常专利申请等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区知识产权局、区法院)。加快建成并运营广州开发区知识产权数字化服务平台,深入开展专利代理对外开放试点,推动与新加坡等国家地区的知识产权国际合作交流(责任单位:区知识产权局)。推动知识产权金融创新,积极探索基于区块链的数字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责任单位:区知识产权局)。
(十一)强化企业生产保障支撑,筑牢中小企业发展基础
强化用地保障支撑,搭建全区产业用地大数据平台,推动低效工业用地提质增效。创新土地市场配置方式,对未完成开发投资总额25%的出让土地,探索实行预告登记转让制度。进一步做优“摩天工坊”等工业用地立体解决模式,推动建设“工业上楼”“园区上楼”示范园区、楼宇(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提供丰富物业供给,鼓励区属国企参与盘活低效闲置工业用地,全力服务战略性支柱及新兴产业,按国企物业出租相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优质招商项目,灵活合理确定租金价格。鼓励国有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科技园实施面向初创小微企业及优秀团队适度减免租金等优惠措施(责任单位:区国资局)。全力保障用能需求,保障能源安全稳定供应(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科学实施用电负荷管理,合理安排错峰用电,探索临电租赁新模式,全面落实工业园区转供电改革,推动工业园区智慧用能管理服务平台升级(即“埔e园”平台),推行“智慧平台+智能电表”管理模式,实现平台管理、计量装置、收费规则三者有机统一(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民营经济和企业服务局、区国资局、区营商环境改革局、各街镇,各园区管理机构、黄埔供电局)。提供优质的危险化学品审批服务,加快推进危险物品卸载(仓储)基地建设,加大安责险推行力度,确保高危行业安责险投保率100%全覆盖,持续健全承诺制审批机制,加强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责任单位:区应急管理局)。支持属地民营企业通过承诺制方式解决预售许可、施工许可办理等问题,用好专项借款政策,助力困难房产企业保交付(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十二)提升贸易环境水平,助力拓市场抢订单
持续完善“禾雀花”工程——“企服电波”企业供需对接平台,畅通中小企业产供销瓶颈(责任单位:区贸促会)。支持深度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打造便利化贸易环境,强化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和自贸试验区联动发展区建设,深化国家特色服务出口基地建设,提升区域贸易平台能级。协调黄埔全球中心仓打通皇岗口岸到黄埔综保区的陆路转关便捷通道以及白云机场到黄埔综保区的通道,深化关地合作,进一步推广进出口货物“提前申报”“两步申报”等便利化措施,深化“船边直提”“抵港直装”等改革。进一步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促进优势产品出口,加强外贸企业服务保障,支持外向型民企“走出去”参加国内外展会、订货会,给予展会补贴,举办供需对接会、商贸企业融资需求对接会(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贸促会)。
四、汇聚法治保障合力,助力营造良好稳定预期
(十三)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监管体系
健全防范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长效机制,严格执行《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进一步完善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会商机制。完善拖欠账款投诉处理和信用监督机制,加强对恶意拖欠账款案例的曝光(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加强行政执法协调和监督,开展民营企业领域执法案卷评查,提高执法水平(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对“四新”经济实施包容审慎监管,试行制造业企业“一业一单”制度,制定轻微违法行为容错纠错清单,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加强重点领域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建立健全“智慧+风险+信用”事中事后监管新机制(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市场监管局)。全面实施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公开道歉承诺减轻处罚、执法“观察期”、执法承诺等“惠企”制度(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黄埔分局)。
(十四)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增强合理预期和信心
持续开展依法严厉打击侵犯企业合法权益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秩序的经济犯罪,不断优化法治化社会治理环境(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区知识产权局、区金融局、区法院、区检察院)。实行涉企审批事项“不同意的上报一级”,推进广州市产业园区公共法律服务实践基地建设,搭建埔法善治e平台,全面推行小额诉讼程序要素式审判,实施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五心”工程(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法院、各相关审批部门)。深化推进黄埔区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推动涉案企业合规刑事诉讼全流程适用,保障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坚定民营企业发展信心(责任单位:区法院、区检察院)。
五、助推民营企业转变发展方式,走高质量发展之路
(十五)大力支持民营企业提升科技创新活力
构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支持体系,高质量建设“2+3+N”战略科技创新平台集群,加快实施中科院STS黄埔专项。支持民营企业加强基础性前沿性研究和成果转化,支持民营企业参与重大科技攻关,牵头承担人工智能、基因和细胞医疗、新型储能等领域的攻关任务(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科技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完善科研院所管理制度和成果转化机制,构建“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的梯次培育体系(责任单位:区科技局)。构建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开展国家级科技金融创新服务“十百千万”专项行动,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基金发挥投早、投小、投硬科技的积极作用(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金融局)。
(十六)加快推动数字化转型和技术化改造
支持中小企业开展技术改造,支持企业引进和购置先进设备及配套软件,大力发展中高端产品。实施黄埔数字赋能工程,推动建设中国工业互联网中心,全面推进中小企业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加快黄埔区企业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建设,鼓励企业开发集成“小快轻准”的数字化服务和产品,推动中小企业上云用数赋智。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打造数字化赋能标杆中小企业,引导民营企业积极推进标准化建设,推行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帮助企业打造质量品牌,提升中小微企业对数字经济平台的适应能力(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市场监管局)。
(十七)做好民营和中小企业培育工作
实施企业上市苗圃培育工程,形成“种子层—青苗层—金穗层”拟上市企业梯度,举办上市苗圃企业特训营活动,提供全流程全方位的上市培育服务(责任单位:区金融局)。鼓励和支持隐形冠军企业争创广东省重点商标保护名录等品牌荣誉,实施“专精特新”民营企业培育计划,提升重点民企服务效能,助力培育发展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知识产权局)。
(十八)加快推进应用场景开放,激活发展新活力
促进场景市场供需对接,鼓励中小企业揭榜挂帅接单突破新技术、推出新产品、提供解决方案。常态化梳理智能制造、智慧城市、交通、政务等领域有市场需求的应用场景,鼓励、支持民营企业参与新场景开发建设,激发民营企业创新活力,不断延伸拓展市场空间(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六、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创优民营经济发展氛围
(十九)畅通政企沟通渠道,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搭建政企沟通服务中心,开展“政企恳谈会”等政企同心系列活动,做好推荐优秀民营经济人士作为各级人大代表候选人、政协委员人选工作(责任单位:区工商联)。完善市场主体参与营商环境建设办法,优化营商环境观察员组成,创新“吐槽大会”专题,统筹开展全区企业有呼服务满意度调查,深入掌握营商环境“用户体验”,充分保障市场主体营商环境建设话语权(责任单位:区营商环境改革局)。
(二十)加大民营企业和人士培育力度
加强民营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建设工作,引导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正确理解党中央关于“两个毫不动摇”、“两个健康”的方针政策,依托黄埔红创谷、区非公党群服务中心,辐射全区“两新”党建阵地,积极探索创新民营经济领域党建工作方式。实施“新埔商”培养工程,大力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组建新媒体宣传矩阵,讲好民营企业家创新发展和履行社会责任典型故事,加大对民营企业家攻坚克难、创业创新等典型的宣传力度(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工商联)。探索“科学家+企业家”发展模式,搭建科学企业家培养平台,提升高层次人才科技成果产业化运作能力(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加强对民营经济人士的梯次培养,强化年轻一代民营经济人士队伍建设,推动事业新老交接和有序传承(责任单位:区工商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