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埔交告〔2023〕17号
各相关道路运输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将依法注销有关行政许可。经核查,广州市中邦物流有限公司等62家道路运输企业(详见附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即将到期。请上述企业尽快前往广州市黄埔区香雪三路3号三楼B区或通过登陆广东省政务服务网(https://www.gdzwfw.gov.cn/)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续期换证手续。如逾期未按规定办理的,我局将在证件逾期后按照相关规定公告注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特此告知。
广州市黄埔区交通运输局
202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