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良行为记录——长岭居YH-K2-3地块二标段项目
建设项目:长岭居YH-K2-3地块二标段项目
问题内容:该单位在承建的“长岭居YH-K2-3地块二标段项目”施工中使用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记录、调查笔录等证据为证。该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第三款 的规定。根据《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完善施工和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的通知》(穗建规字〔2018〕19号)规定,对施工单位:甘肃宏伟建筑集团有限公司,记不良行为,扣诚信分10分,有效期半年。
通报日期:2019-5-27
生效时间:2019年5月27日-2019年11月26日(有效期6个月)
处罚内容:不良行为记录
主体名称:甘肃宏伟建筑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