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良行为记录——广州开发区LG新建220KV变电站送电工程项目
建设项目:广州开发区LG新建220KV变电站送电工程项目
问题内容:经我局9月28日检查,发现广州开发区LG新建220KV变电站送电工程项目参建单位存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措施不到位,施工围蔽未按规定设置,未连续封闭设置、随意开口,且破损严重;对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不够重视,未严格执行施工现场“六个100%”、“一不准进、三不准出”等规定,现场存在大面积裸露泥土未覆盖、未按要求执行文明施工工作、进出车辆未冲洗等问题。针对以上情况,我局多次督促整改,但至今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并未按要求落实整改工作。经研究,决定给予此项目的施工单位广州番电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广州大粤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等通报批评。根据《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完善施工和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的通知》(穗建规字〔2018〕19号)附件3《质量安全管理评价细则》之附表1、2不良行为规定,给予广州大粤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不良行为记录,并在广州市施工、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质量安全管理评价部分扣除1分,有效期为半年。
通报日期:2018-10-12
生效时间:2018年10月12日-2019年4月11日(有效期6个月)
处罚内容:不良行为记录
主体名称:广州大粤工程监理有限公司